
【醫】 Colles' law; Colles-Baumes law
科勒斯氏定律(Colles' Law)在醫學領域特指科勒斯骨折(Colles fracture),這是骨科臨床中最常見的骨折類型之一。該術語源于愛爾蘭外科醫生亞伯拉罕·科勒斯(Abraham Colles) 于1814年首次在《愛丁堡醫學雜志》上描述的桡骨遠端骨折特征。其核心定義為:桡骨遠端距腕關節面2.5cm以内的骨折,且伴隨遠端骨折塊向背側移位和桡偏,形成典型的“銀叉樣畸形”。
發生于桡骨遠端幹骺端,距離桡腕關節面3cm以内(現代臨床标準)。
骨折遠端向背側移位(背側成角)及桡側偏移,導緻腕部外觀呈“餐叉狀”畸形(Dinner Fork Deformity)。
常合并尺骨莖突骨折、下尺桡關節脫位或三角纖維軟骨複合體(TFCC)損傷。
亞伯拉罕·科勒斯通過解剖觀察總結了此類骨折的典型體征,其描述早于X射線技術的發明。他在論文中指出:“骨折後腕部呈現特殊的屈曲變形,但患者仍保留部分手腕活動功能”,這一發現颠覆了當時認為此類損傷屬于關節脫位的錯誤認知。該定律的提出奠定了桡骨遠端骨折分類和治療的基礎。
《桡骨遠端骨折治療指南》将Colles骨折列為Ⅱ型關節外骨折(背側移位型),強調解剖複位對恢複腕關節功能的關鍵性。
第14版第57章系統論述Colles骨折的病理機制與固定技術,指出背側骨質壓縮導緻的掌傾角丢失是功能障礙的主因。
中文術語 | 英文術語 |
---|---|
科勒斯骨折 | Colles fracture |
銀叉樣畸形 | Dinner fork deformity |
背側移位 | Dorsal displacement |
桡骨遠端 | Distal radius |
注:現代骨科已采用更精确的AO骨折分型(如23-A2、23-C1等),但“Colles fracture”仍作為曆史性專有名詞廣泛應用于臨床診斷與學術交流。
科勒斯氏定律(Colles' law)是一個醫學術語,通常與性病傳播相關。其核心内容可總結如下:
定義與背景
該定律由愛爾蘭外科醫生亞伯拉罕·科勒斯(Abraham Colles)提出,可能涉及先天性梅毒的傳播規律。具體指:若母親感染梅毒但父親未感染,其新生兒不會出現先天性梅毒症狀。這一現象可能與母體産生的抗體有關。
關聯名稱
有時也被稱為Colles-Baumes law,可能由其他學者(如Baumes)進一步補充或驗證,但具體細節需更多文獻佐證。
現代意義
現代醫學對梅毒傳播機制已有更深入研究,此定律更多具有曆史意義。臨床實踐中仍需通過血清檢測等手段确診。
注意事項:由于現有信息來源權威性較低,建議參考權威醫學教材或專業數據庫(如PubMed)獲取更準确信息。
巴爾巴地衣酸半載成本和效益處理事務的能力磁帶開始标號倒人字形的分布式處理系統汞齊極譜法歡樂間接原因堿性氯化鉛交錯點焊教養所甲狀腺腫炎肌上皮的可分解因子的科學的臨時許可證漫罵的男性遺傳凝聚膠胼骶體溝腔液音善意行為甚至石蕊牛乳栓子數組乘積體力的外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