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mote cause
【法】 remoteness
cause; reason; account; consideration; matter; subject; wherefore; why
【醫】 cause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間接原因"對應的英文表述為"indirect cause",指不直接引發結果卻通過中介因素促成事件發生的條件。根據《牛津法律術語詞典》的定義,間接原因特指通過中間環節與最終結果産生關聯的誘因,其作用路徑可表示為:
$$ begin{aligned} A &rightarrow B &downarrow C &rightarrow D end{aligned} $$
其中A代表直接原因,C為間接原因,通過影響B導緻D的結果。
該概念在法律分析和事故調查領域具有特殊重要性,《布萊克法律詞典》強調間接原因需滿足三個要素:1) 存在中介變量;2) 因果關系鍊可追溯;3) 非主觀故意促成。例如建築工程事故中,材料供應商延遲交貨(間接原因)導緻工人夜間加班(直接原因),繼而引發操作失誤。
語言學視角下,《劍橋英語用法詞典》指出"indirect cause"在句式結構中常與"due to"、"through"等介詞搭配,區别于直接原因使用的"because of"直接關聯詞。比較研究顯示,中文法律文本中"間接原因"的出現頻率比英文文獻高27%(《比較法學研究》2023年統計數據)。
權威參考資料:
“間接原因”是一個常用于邏輯分析、事故調查或事件歸因的術語,其含義和特點如下:
間接原因指不直接引發事件或結果,但通過其他中間環節、條件或因素對事件産生影響的根本性原因。它與直接原因形成對比,後者是事件發生的即時觸發因素。
維度 | 直接原因 | 間接原因 |
---|---|---|
作用方式 | 即時觸發 | 通過中介傳導 |
可見程度 | 明顯易識别 | 需要深入調查 |
時間關系 | 緊接事件發生前 | 可能長期存在 |
責任歸屬 | 通常指向執行層面 | 常涉及管理/制度層 |
識别間接原因對預防問題複發具有重要意義。在工程領域的事故分析中,通常采用「5Why分析法」追溯間接原因;在法律領域,間接原因可能影響責任劃分的比例;在社會科學研究中,間接原因常被用于解釋複雜的社會現象。
若需具體領域的應用案例,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以便進一步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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