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視同軍艦英文解釋翻譯、視同軍艦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ssimilated to warship

分詞翻譯:

視的英語翻譯:

inspect; look at; regard; watch
【醫】 opto-; vision; visus

同的英語翻譯:

alike; be the same as; in common; same; together
【醫】 con-; homo-

軍艦的英語翻譯:

galley; man-of-war; warship
【法】 war vessels

專業解析

"視同軍艦" 在漢英詞典及國際法語境下的核心含義是指:非軍事艦船因特定法律地位或實際功能,被賦予等同于軍艦的權利、義務或法律待遇。其英文對應表述通常為"assimilated to warships" 或"deemed as warships"。

該術語的法律依據主要源于《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具體體現在以下關鍵點:

  1. 核心定義與法律地位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條,軍艦指"屬于一國武裝部隊、具備辨别軍艦國籍的外部标志、由該國政府正式委任并名列相應名冊的軍官指揮、配備服從正規武裝部隊紀律的船員的船舶"。

    "視同軍艦"的船舶雖不完全符合此定義(如非武裝部隊所屬),但因執行特定政府非商業服務(如海洋科研船、海關緝私船、海岸警衛隊執法船),在特定情形下可被賦予類似軍艦的豁免權或執法權。例如,一國可宣布其用于非商業服務的政府船舶在公海上享有完全豁免權(UNCLOS第95、96條)。

  2. 關鍵適用情形

    • 政府公務船舶:如海警船、海關緝私船在執行主權權利相關任務(如打擊走私、非法捕撈)時,可被視為具有類似軍艦的執法地位,尤其在緊追權行使中(UNCLOS第111條)。
    • 輔助艦船:雖非戰鬥艦艇,但專為海軍設計建造、在海軍控制下執行後勤支援等任務的船舶(如補給艦、醫院船),其法律地位常被視同軍艦。
    • 特許授權船舶:戰時或特殊時期,經政府授權并置于軍事指揮下的商船,可被臨時"視同軍艦"以承擔軍事運輸等任務(參考《關于商船改裝為軍艦公約》海牙第七公約)。
  3. 法律效力

    被"視同軍艦"的船舶通常享有:

    • 主權豁免:免受他國民事和刑事管轄(限于非商業活動)。
    • 特殊執法權:如登臨檢查、緊追權等。
    • 特殊航行規則豁免權:部分情況下可不受無害通過規則的嚴格限制(需符合UNCLOS規定)。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視同軍艦”一詞通常指某些船隻雖不完全符合軍艦的法律定義,但在特定情況下被賦予與軍艦等同的法律地位或權利。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解釋:

一、軍艦的法定定義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條,軍艦需滿足以下條件:

  1. 隸屬國家武裝部隊:需屬于一國軍隊編制。
  2. 外部标識:懸挂國旗或軍旗等國家标識。
  3. 正規指揮體系:由現役軍官指揮,船員服從軍隊紀律。
  4. 官方授權:由政府正式列入現役名冊。

二、“視同軍艦”的常見情況

以下兩類船隻可能被視同軍艦:

  1. 準軍事船隻
    例如海警船、海岸警衛隊艦艇等,雖由非現役軍官指揮,但擁有武裝且執行政府任務時,可能被賦予類似軍艦的管轄權(如登臨檢查權)。

  2. 特殊授權民用船隻
    戰時或緊急狀态下,政府可臨時授權民用船隻執行軍事任務(如布雷、護航),此時其法律地位可能等同于軍艦。

三、與嚴格軍艦的區别

特征 軍艦 視同軍艦的船隻
指揮體系 現役軍官 可能非現役軍官
船員紀律 服從軍隊紀律 可能適用民事紀律
法律依據 國際法明确定義 特殊授權或慣例認可

四、典型案例

需要更詳細的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條及相關國際判例。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苯并磺酸鹽标準下的沉船殘骸傳質雌雄二态錯誤布置倒運港稅高低指數公斷會議共熔體系滾齒刀哈布氏磁鐵橫列指向排列混溶性降外檀香醇漿液膜性的結算表經濟蕭條近視力累加器硫酸亞鐵铵母狐逆向流問題平均取樣數啟發式使某人誓守秘密實用程式調試搜索與替換縮餘釉上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