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斷會議英文解釋翻譯、公斷會議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rbitration meeting
分詞翻譯:
公斷的英語翻譯:
arbitrate; arbitration
【經】 arbitrage; arbitrate; arbitration
會議的英語翻譯:
conference; meeting; congress; council; assembly; session
【計】 symposia
【醫】 congress
【經】 conference
專業解析
公斷會議 (gōngduàn huìyì)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主要指一種正式的、由中立第三方(公斷人或仲裁庭)主持的争議解決程式性會議。其核心含義及對應英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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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義與性質 (Core Definition & Nature)
- 中文釋義: 指在仲裁(公斷)程式中,仲裁庭為審理案件、查明事實、聽取當事人陳述和辯論而組織召開的正式會議或庭審環節。它是仲裁程式的關鍵階段,旨在為最終裁決提供依據。
- 英文釋義:Arbitral Hearing 或Arbitration Hearing。這是最普遍和準确的對應翻譯,指仲裁庭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進行證據出示、證人詢問、口頭辯論等程式的正式會議。其核心在于它是一個正式的、對抗性的程式性環節。
- 來源依據: 該定義基于普遍接受的仲裁程式實踐和法律術語。《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章“開庭和裁決”規定了仲裁庭開庭審理的程式要求,即公斷會議的核心内容 。國際通用的仲裁規則,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仲裁規則,也明确使用 “Hearing” 指代此程式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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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特征與目的 (Key Features & Purpose)
- 中立第三方主持: 會議由獨立的仲裁員或仲裁庭主持,确保程式的公正性(Impartial Third-Party Presiding)。
- 程式正式性: 相較于一般會議,公斷會議具有嚴格的程式規則,如發言順序、證據提交規則、記錄要求等(Formal Procedural Rules)。
- 對抗性: 當事人雙方(或各方)在會議上陳述己方觀點、反駁對方主張、出示證據、質詢證人,具有對抗性質(Adversarial Nature)。
- 查明事實與法律辯論: 會議的核心目的是讓仲裁庭全面了解案情、查明事實真相(Fact-Finding),并聽取當事人對適用法律和争議焦點的辯論(Legal Arguments)。
- 為裁決奠定基礎: 會議中呈現的證據和辯論是仲裁庭作出最終裁決(Arbitral Award)的主要依據(Basis for Decision-Making)。
- 來源依據: 對公斷會議特征的描述,綜合了仲裁法律和實踐的核心要素,參考了權威法律詞典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對 “Hearing” 的解釋,以及主要仲裁機構(如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規則中對庭審環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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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關概念的區分 (Distinction from Related Concepts)
- 與“會議”(Meeting)的區别: 普通“會議”泛指一般的集會、商讨,目的多樣,形式靈活。而“公斷會議”特指具有司法或準司法性質的、為解決特定争議而舉行的正式程式性會議,其嚴肅性、規則性和目的性遠高于普通會議。
- 與“調解”(Mediation/Conciliation)的區别: 調解會議側重于由調解員協助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過程更具協商性、保密性,且調解員通常不作出裁決。公斷會議則是仲裁庭主導的查明事實、進行法律辯論的程式,最終由仲裁庭作出有約束力的裁決。
- 來源依據: 概念區分參考了争議解決(ADR)領域的标準分類,依據來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相關司法解釋及解讀材料,明确區分仲裁(含庭審)與調解的不同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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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環節與保密性 (Procedure & Confidentiality)
- 公斷會議通常包括:開庭陳述、證據出示(書證、物證)、證人作證與質詢(詢問證人)、專家證人陳述(如有)、雙方口頭辯論、最後陳述等環節。
- 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仲裁程式(包括公斷會議)通常具有保密性(Confidentiality),不對外公開。
- 來源依據: 程式環節的描述基于标準的仲裁庭審流程,參考了主流仲裁機構的規則,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仲裁規則中關于“開庭審理”的具體規定 。保密性原則則是國際國内仲裁實踐的普遍規則和立法精神體現。
總結釋義 (Summary Definition):
公斷會議 (gōngduàn huìyì) 是指在仲裁程式中,由中立仲裁庭主持召開的、旨在通過正式程式(如證據出示、證人詢問、口頭辯論等)查明案件事實、聽取當事人法律主張,并最終為仲裁裁決提供依據的關鍵性庭審環節。其标準英文對應詞為Arbitral Hearing 或Arbitration Hearing。
主要引用來源:
- (http://www.gov.cn/banshi/2005-06/27/content_9732.htm) - 定義基礎、程式要求、保密原則。
- (https://uncitral.un.org/en/texts/arbitration) - 國際通用術語“Hearing”。
- (法律出版社) - 對“Hearing”的權威法律釋義。
- (https://www.bjac.org.cn/page/culture/rules.html) - 具體庭審程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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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ietac.org/index.php?m=Page&a=index&id=40) - 開庭審理程式細則。
網絡擴展解釋
“公斷會議”是由“公斷”與“會議”組合而成的法律相關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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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義解析
- 公斷:指第三方對争議進行裁決的行為,對應英文為“arbitration”,屬于法律糾紛解決機制的一種。
- 會議:指多人遵循議程的正式集會,常用于讨論或決策重要事務,如管理委員會會議、政治協商會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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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含義
“公斷會議”可理解為一種以仲裁方式解決争議的正式會議。例如,在商事糾紛中,當事人可能約定由仲裁機構召開會議,通過聽取陳述、審查證據後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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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場景
該詞常見于法律協議或國際商事領域,強調通過非訴訟途徑(仲裁)達成争議解決方案。其流程通常包括提交仲裁申請、組成仲裁庭、召開會議審理等環節。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仲裁程式或法律條款,建議參考權威法律文獻或仲裁機構規則。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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