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邪术制人。 清 陈确 《与同社书》:“苟不惟其理,而惟其书,则丹药、符水、蛊厌、咒诅诸妖异之术皆有其书,苟信而行之,必为天下之大妄人矣。”
蛊厌是中国古代巫术文化中的一种特殊仪式,指通过蛊毒与厌胜之术结合,达到诅咒或控制目标对象的目的。该词由“蛊”与“厌”复合构成,“蛊”指以毒虫炼制的巫术载体,“厌”通“压”,意为镇压或压制。
从文化内涵分析,蛊厌属于“黑巫术”范畴,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祭祀仪式。《周礼》记载的“庶氏掌除毒蛊”表明当时已存在专门防治蛊术的官职。汉代《风俗通义》详细描述了以蛊虫配合咒语实施的厌胜过程,其操作需遵循特定天时与方位。
在文献记载方面,《汉书·武五子传》中“巫蛊之祸”事件印证了蛊厌在宫廷斗争中的实际应用。唐代《千金要方》从医学角度记载了蛊毒症状,指出其“状如中毒,心腹绞痛”的特征。宋代《夷坚志》收录的多则民间传说,则反映了该术在民俗中的深层影响。
现代学术研究显示,蛊厌本质是古代社会对疾病与灾异现象的神秘化解释。《中国巫术通史》指出,这类巫术仪式常伴随特定物质载体,如头发、指甲等人体组织,通过模拟巫术原理建立象征性关联。当代民俗调查发现,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保留着与蛊厌相似的“放蛊”禁忌习俗。
“蛊厌”是一个汉语词语,其核心含义为“用邪术制人”,具体解释如下:
多用于描述通过邪术、巫蛊等手段操控或加害他人的行为。例如清代文献《与同社书》中提到“丹药、符水、蛊厌、咒诅诸妖异之术”,即批判此类迷信手段。
部分解释(如)将“厌”理解为“厌恶”,实为误读。该词侧重“邪术控制”而非情感表达。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及文献用例。
哀告宾服板权便蕃避讐毖劳宾敬彩轿常祀琛瑞斗擞斗饮断峤敦喻读书饿饭恶取笑贲军分势福事复苏赶忙关综规行矩步鼓盘划归悔惭婚飞火警教务脚趾拇进动久次记闻巨流跼足领旂灵相鲤簰眉目不清盘根问底攀摩皮膜泼奴胎剖裂前母轻佻壤隔热力学第一定律日志柔濡瑞梦睡鸭司舆嵩牛天家窕冶脱簪为善最乐下脚料闲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