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冠名权”指商家或机构通过赞助活动、赛事、公共设施等,取得以自身名称、品牌或商标为事物命名的权利。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
冠名权是权利类无形资产的一种,表现为出资方通过赞助获得将名称附加于被冠名事物(如赛事、建筑、节目等)的权利,例如“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大奖赛”中的“蒙牛”即为冠名者。
核心要素
常见场景
包括体育赛事(如足球联赛)、电视节目、公共设施(如地铁站、桥梁)、大型活动(如音乐会)等。例如,企业通过赞助市政工程获得桥梁冠名权(如“腾讯大桥”)。
商业价值
权利归属
冠名权需明确归属,通常由资产所有者或活动组织者处置。例如,体育场馆冠名权拍卖需经政府审批。
争议焦点
冠名权不同于物权或著作权,其核心是“命名使用权”,而非对实物或知识产权的直接支配。例如,冠名某体育馆的企业无权干预场馆运营,仅享有名称展示权益。
冠名权是商业合作中常见的品牌推广手段,通过资金或资源置换获得命名特权,需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范围与期限。实际应用中需平衡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避免命名争议。
冠名权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某个事物给予冠名的权利。冠名权通常存在于广告、赞助和商标等方面的事务中,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
冠名权的汉字“冠”包括了“冖”和“亠”两个部首,总共有5画;“名”是一个独立的部首,总共有8画;“权”是由“木”和“又”组成,总共有12画。
“冠名权”这个词的来源比较直接,由“冠名”和“权”两个词组合而成。其中,“冠名”指的是给予某物以特定名称的行为,是冠名权的具体内容。而“权”则表示对某物的控制和支配的权利。
繁体字“冠名權”与简体字的写法基本相同,只是在书写形式上有所不同。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说文解字》中的“冠”字写作“冠冠”,表示两个冠头叠加在一起的样子。而“权”则是由“木”旁的“公”和“又”组成,强调了权力的公正性。
1. 公司通过购买冠名权,在比赛场馆的命名权上实现了广告宣传的目的。
2. 这家企业为了提高品牌曝光度,投资了大量资金购得了冠名权。
3.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冠名权的价值。
1. 冠名费:指购买冠名权所支付的费用。
2. 冠名赛:指以赞助商的名称冠名的比赛。
3. 冠名广告:指将广告内容与某一产品或活动的名称进行结合的广告形式。
冠名权的近义词有命名权、命名自由。
冠名权的反义词是无名权,即没有给予某物命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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