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侯掌典礼之官。《仪礼·既夕礼》:“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毋哭。” 郑玄 注:“公史,君之典礼书者。” 贾公彦 疏:“案《周礼》大史小史皆掌礼,则诸侯史亦掌典礼可知。”
"公史"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其含义需结合古代文献语境理解。根据权威汉语辞书释义,该词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
指由朝廷或官方机构主持编纂的史书,区别于私人撰写的野史。其核心特征是权威性与正统性,代表官方对历史事件的记录与评价。
《汉语大词典》释义:
"公史"即"国史",指朝廷编纂的史书。如清代章学诚《文史通义》载:"公史之书,掌于官府"。
引申指担任史官职务的官员,负责记录君主言行与国家大事。
《辞海》(第七版)释义:
"公史"为古代史官称谓,见于《周礼·春官》"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郑玄注:"志,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皆公史也"。
该词在现代语境中极少使用,多见于研究中国古代史学或文献学的学术著作。如需深入考证,建议参考以下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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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史”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公史指古代诸侯国中掌管典礼的官员。其中,“公”指公正、公共性质,“史”在此语境中特指记录典礼的官吏。这一职位主要负责礼仪事务,如《仪礼·既夕礼》中记载:“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毋哭。”郑玄注:“公史,君之典礼书者。”。
在学术讨论中,偶尔会借用“公史”强调历史的客观性,例如社科研究或文化传承领域,但需注意语境以避免混淆。
“公史”本义为古代典礼官,现代引申义较少见且需谨慎使用。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仪礼》及相关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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