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风俗,大旱不雨,则曝晒女巫,冀天哀怜之而降雨,谓之“暴巫”。《礼记·檀弓下》:“岁旱, 穆公 召 县子 而问然,曰:‘……吾欲暴巫而奚若?’” 郑玄 注:“巫主接神,亦覬天哀而雨之。”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求雨》:“无伐名木,无斩山林,暴巫聚尪八日。” 汉 王充 《论衡·订鬼》:“童巫含阳,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
暴巫是中国古代典籍中记载的特殊祈雨仪式,指通过曝晒巫师以求上苍降雨的祭祀行为。该词由“暴”(曝晒)与“巫”(巫师)组合而成,最早见于《礼记·檀弓下》的记载:“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其中“暴尪”即指暴巫,古人认为巫师与神灵相通,曝晒巫师可感动天地,促降甘霖。
从文化背景而言,暴巫仪式与商周时期“天人感应”思想密切相关。据《周礼·春官》记载,司巫职掌“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说明巫师在灾异事件中承担沟通人神的重要角色。曝晒巫师的行为,既包含对巫者未能尽责的惩戒意味,也暗含通过苦行表达诚意的原始宗教逻辑。
在语言学角度,《汉语大词典》将“暴巫”释为“古代风俗,大旱不雨,则曝巫,谓其能通神而致雨”,强调该词的复合词构词特征及历史语用场景。《辞源》进一步指出该仪式在秦汉后逐渐被“焚巫”“祀龙”等新形式取代,反映出古代社会对自然灾害认知的演变过程。
“暴巫”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殊风俗,指在大旱时期通过曝晒女巫以求降雨的仪式。以下为详细解释:
核心定义
暴巫(拼音:bào wū)是古代应对旱灾的习俗,通过让女巫在烈日下暴晒,试图引发上天怜悯而降下雨水。这一行为反映了古人对自然力量的敬畏与巫术信仰的结合。
历史文献记载
文化背景
暴巫属于“雩祭”(古代求雨祭祀)的衍生形式,体现了原始宗教中“人神交感”的观念。女巫被认为具有沟通神灵的能力,暴晒可能象征对神灵的诚意或惩罚,以此换取降雨。
该词现多用于历史研究,作为古代巫术文化和灾害应对方式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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