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家的厨房。 宋 苏轼 《寄刘孝叔》诗:“公厨十日不生烟,更望红裙踏筵舞。”
公厨是汉语词汇中的一个历史专有名词,指古代官署设立的、供官员集体用餐的公共厨房。其核心含义强调“公”的属性,即属于官方机构所有,服务于特定公务群体,而非私人或商业性质。以下从释义、历史背景及功能特点三方面详细阐释:
公厨指由官府设立并管理的集体食堂,专供所属官吏、差役等公务人员日常饮食之用。其设立目的在于保障公务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属于古代官僚体系中的一种福利制度。
词义构成:
公厨制度可追溯至周代官制中的“膳夫”等职官,但制度化始于汉代。据《汉官仪》记载,汉代郡县官署已设有“厨传”,为往来官吏提供饮食,可视为公厨早期形态。
除日常餐饮外,公厨亦承担公务宴请(如接待巡查官员)、祭祀备膳等职能,成为维系行政运转的重要后勤保障。
公厨经费主要源于官府财政或公产收益(如公廨田租),用餐者通常无需付费或仅象征性缴纳费用,具有显著的福利性质。
按官员品级分配膳食标准,如《宋史·职官志》明确记载“宰相日支常膳钱五十贯,余官递减”,体现古代官僚体系的等级秩序。
公厨作为古代行政制度的缩影,反映了“同僚共食”的集体协作理念,亦间接促进官员间的信息交流与政务协调,成为官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别于现代“机关食堂”或“单位餐厅”,公厨特指中国古代官僚体系下的官方膳食机构,其运行逻辑植根于封建职官制度与财政体系,具有鲜明的历史语境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
“公厨”是一个历史词汇,其含义和功能在不同语境下略有差异,综合多个来源的解析如下:
公厨指历朝历代官家设立的公共厨房,主要用于为官员提供饮食,相当于现代的机关食堂或廉政食堂。拼音为gōng chú,注音为ㄍㄨㄥ ㄔㄨˊ。
唐代的公厨制度
唐代公厨是朝廷各部及地方州郡衙门的食堂,具有议政、观礼、联络同僚的作用。官员在共食时讨论政务,形成非正式议政场所,有助于提升行政效率和营造和谐氛围。例如:早朝时间过长时,皇帝会通过公厨制度为官员提供餐食,以示体恤。
饮食与等级规范
公厨饮食由官方统一安排,官员无论品阶高低均需同席用餐,不可自行挑选食物,体现了“廉政”性质。
宋代苏轼在《寄刘孝叔》中写道:“公厨十日不生烟,更望红裙踏筵舞”,通过描写公厨停炊的场景,侧面反映当时的社会状况。
如需更深入的历史考据,可参考《新唐书》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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