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赤脚婢 ”。
唐 韩愈 《寄卢仝》诗:“一奴长鬚不裹头,一婢赤脚老无齿。”后因称婢女为“赤脚婢”。 宋 梅尧臣 《次韵答长文内翰遗石器八十八件》:“唯应赤脚婢,收拾怨常酷。”亦作“ 赤脚婢 ”。 清 陈寅 《驭仆篇》:“半饱当门黄脸童,敝衣行市赤脚婢。”亦省称“ 赤脚 ”。 宋 陆游 《农家》诗:“苍头供井臼,赤脚解缝纫。”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十四:“ 杨诚斋 自秘书监将漕 江 东,年未七十,退休 南溪 之上,老屋一区,仅庇风雨,长鬚、赤脚纔三四人。”
赤脚婢(chì jiǎo bì)是汉语中的一个古语词,指未缠足或身份低微、从事粗活的女仆,字面意为“光着脚的婢女”。其释义与历史背景如下:
身份特征
指古代富贵人家中未缠足或因劳役需要不穿鞋袜的女性仆役。区别于缠足的主家小姐或高等丫鬟,赤脚婢多承担洒扫、挑水、舂米等体力劳作,社会地位低下。
文化象征
缠足在明清时期是上层女性的标志,而赤脚婢因需劳动无法缠足,其“赤脚”成为底层劳动妇女的典型符号,暗含阶级差异与生存境遇。
明清文献中,“赤脚婢”偶被借喻为粗陋、未受教化之人。如清代笔记《蕉轩随录》称不通文墨者为“赤脚婢”,含贬义。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罕用,多见于研究古代社会、女性史或文学分析的语境中,作为分析阶级与性别议题的语料。
参考资料来源:
“赤脚婢”是古代汉语中对婢女的一种代称,其含义及演变如下:
该词最早见于唐代韩愈的《寄卢仝》诗:“一奴长须不裹头,一婢赤脚老无齿”()。诗中通过“赤脚”这一特征,生动描绘了婢女贫寒的形象,后逐渐演变为对婢女的泛称。
宋代开始出现简称“赤脚”,如陆游《农家》诗:“苍头供井臼,赤脚解缝纫”()。这种用法延续至明清,但核心仍指代婢女群体。
该词不仅描述婢女的外在特征,更暗含对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折射。婢女“赤脚”的状态,成为身份卑微的象征符号,常见于古代文人关注民生疾苦的作品中。
注:以上解释综合了韩愈原典及宋、清文人的化用案例,完整文献可查阅《全唐诗》《剑南诗稿》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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