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便于公事。旧时上行公文的一种行文格式,结束语多为“实为公便”。
“公便”是旧时公文中的专用术语,主要用于上行公文的结尾,表达对公事处理的规范性诉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该词由“公”(公事)和“便”(便利)组成,字面含义为“便于公事”。在传统公文中,下级向上级呈文时,常以“实为公便”作为固定结束语,强调所述内容符合公务规范或便于官方处理。
使用场景
主要用于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官方文书,例如请求批复、汇报事务等上行文件中,体现对上级的尊重和公事程序的严谨性。例如:“恳请核准施行,实为公便”。
语言特点
现代演变
随着白话文普及,这类文言公文用语已逐渐淘汰,但在历史文献或仿古文书中仍可见其使用痕迹。
“公便”是传统行政文书中特有的格式化用语,反映了古代公文对程序规范和等级礼仪的重视。如需查阅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汉典、沪江词典等来源()。
公便是一个汉字词语,包含两个字,分别是“公”和“便”。
拆分部首和笔画:
“公”字的部首是“八”,总共有三笔;
“便”字的部首是“人”,总共有九笔。
来源:
“公”字的原义是“众多”,后来引申为“公共的、公开的”;
“便”字的原义是“方便”,后来引申为“方便的、简单的”。
繁体:
繁体字为“公便”。
古时候汉字写法: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可能会有多种变体,所以“公便”的古代写法可能有一些差异。
例句:
1. 这个公便设施非常干净整洁。
2. 他十分注重公便的使用。
组词:
公共、公共事务、公众、公正、公道。
近义词:
方便、便利、顺利、便捷。
反义词:
不便、不方便、难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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