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开元 时置病坊,收容乞丐; 武宗 时改为悲田养病坊。后泛称养济院为悲田院。俗讹作“卑田院”。 宋 曾慥 《类说·事始》:“ 开元 中,京城乞儿官为置病坊,给廩食,近代改为悲田院,或曰养病院。” 元 张国宾 《合汗衫》第四折:“哎哟天哪,只俺两口儿叫化在这悲田院。”《警世通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又有一个 李亚仙 ,他是 长安 名妓,有 郑元和 公子闝他,吊了梢,在悲田院做乞儿,大雪中唱《莲花落》。”
悲田院是中国古代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概念,源自佛教术语与儒家济世思想的结合。该词由"悲田"与"院"组成,"悲田"出自佛经《像法决疑经》,指以慈悲心供养贫穷孤老之福田,后演变为专门收容鳏寡孤独者的官方救济机构。
据《汉语大词典》记载,悲田院初设于唐代武周时期,属寺庙管理的慈善机构,主要收养老弱病残及无依贫民。宋代《事物纪原》载其职能扩展至"收养乞丐",成为兼具生活救助与医疗功能的综合性场所。元代杂剧《看钱奴》中"悲田院"的文学描写,印证了该机构在宋元时期的普及程度。
明代《醒世恒言》第二十三卷记载的"悲田院"实例,显示其已形成定期发放钱粮、提供住所的规范管理制度。至清代,该机构逐渐被养济院、普济堂等新型救助体系取代,但"悲田院"作为传统文化中扶贫济困的代名词,仍在文献中保留其特殊文化意涵。
“悲田院”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社会救济机构,其含义和演变过程如下: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朝代的管理细节或文学引用,可查阅《旧唐书》《通俗编》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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