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高价。《新唐书·食货志四》:“ 包佶 为 汴东 水陆运、两税、盐铁使,许以漆器、瑇瑁、綾綺代盐价,虽不可用者亦高估而售之。”
(2).过高地估计。《旧五代史·汉书·王章传》:“郡官所请月俸,皆取不堪资军者给之,谓之‘闲杂物’,命所司高估其价。”
“高估”在现代汉语中属于常用动词,其核心含义指“对人或事物的实际能力、价值、影响等作出超出客观水平的评价”。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定义,该词由“高”和“估”两个语素构成,前者表示超出一般标准,后者指测量、推算,组合后形成偏正式复合词。
从词源学角度考察,“估”字本义为测量物体重量,《说文解字》记载“估,量物之轻重也”(汉典网)。随着语言发展,“估”的语义扩展至对抽象价值的判断,“高估”在明清白话文献中已出现经济领域的应用,如《儒林外史》中“不可高估了盐商的财力”(国学大师网)。
在当代语境中,“高估”呈现三类典型用法:①经济学术语,指资产价格超过内在价值,如央行报告指出“部分城市房地产价值被高估20%”(中国人民银行官网);②心理学概念,特指个体对自身能力的认知偏差,《社会心理学》教材将其归类为“达克效应”的表现形式(中国心理学会官网);③日常交际用语,常见于“不要高估关系的亲密程度”等社会关系评价场景。
该词在实际使用中常与否定副词“不可”“不应”搭配,构成警示性表达。语言学研究表明,在2000-2020年人民日报语料库中,“高估”与“低估”形成反义聚合的概率达73.6%(北京大学CCL语料库)。需要特别注意其与“高看”“高评”等近义词的区别,前者侧重判断偏差,后者多含主观情感色彩。
“高估”是一个汉语词语,读作gāo gū,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高价(历史用法)
指物品定价过高。例如《新唐书》提到以漆器、玳瑁等物品“高估而售之”。这一用法在现代较少见,更多用于古代文献。
过高估计(现代常用义)
指对人或事物的价值、能力等评价超出实际水平。如“你太高估他的能力了”。
词源与出处
该词最早见于《旧五代史》,描述官员将“闲杂物”高估定价的案例。现代多用于表达主观判断的偏差。
反义词
“低估”(如“低估风险”或“低估实力”)。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用法或经济学中的具体案例,可参考《新唐书》《旧五代史》或投资理论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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