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论。认为人的感觉、观念不是外界事物的反映,而仅仅是一些和外界事物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的记号、符号或象形文字。也叫象形文字论。
符号论是从哲学与语言学交叉领域发展出的理论体系,主要研究符号的本质、功能及其在认知与表达中的作用。该理论认为,人类通过符号系统构建对世界的理解,语言、图像、仪式等均可视为符号的不同表现形式。
在哲学层面,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中提出“人是符号的动物”,强调符号创造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的核心特征,符号系统构成文化世界的基础。美国符号学家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则将符号分为图像符号、指示符号与象征符号三类,建立了符号分类学的理论框架。
语言学视角下,费尔迪南·德·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提出符号由“能指”(声音形象)和“所指”(概念)构成,二者关系具有任意性,这一学说成为现代符号学的奠基理论。
当代符号论研究已延伸至艺术符号学(如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传播符号学(罗兰·巴尔特《符号学原理》)等多个分支领域。《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将其定义为“研究符号与意义关系的系统性学说”,强调符号在信息传递中的中介作用。
引用来源:
符号论(亦称“象形文字论”)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理论,其核心观点及解释如下:
符号论认为,人类的感觉、观念并非对外界事物的直接反映,而是通过记号、符号或象形文字的形式呈现,且这些符号与客观事物之间不存在相似性。例如,颜色、声音等感官体验被视作符号,而非真实世界的映射。
符号论将神话、宗教、语言、艺术等视为不同的符号形式,认为人的本质在于其符号性特征。符号化活动被视作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能力,通过符号实现理想与现实的联结。
符号论通过强调符号的独立性与主观性,挑战了传统认识论中的反映论观点,但其唯心主义立场也受到哲学界的广泛争议。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背景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权威哲学辞典或相关学术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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