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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羊钱的意思、食羊钱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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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羊钱的解释

宋 代对官僚耆旧副食费的一种补贴。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八:“ 唐 大夫如 白居易 辈,盖有遇此三斋月(正月、五月、九月),杜门谢客,专延緇流作佛事者。今法至此月亦减去食羊钱,盖其遗制。”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食羊钱是中国古代特定时期征收的一种特殊赋税,其名称与含义具有明确的历史背景和制度特征。以下是基于权威文献的详细解释:

一、基本释义

“食羊钱”指宋代王安石变法期间,在青苗法实施过程中衍生的一种变相税收。当农民向官府借贷青苗钱(春季贷款)后,若遇灾荒无力偿还,官府允许其以实物(如羊只)抵债。但实际操作中,官府常强制将债务折算为固定钱款征收,称为“食羊钱”,本质是以羊为计价单位的代偿税(《宋史·食货志》)。

二、历史背景与运作机制

  1. 起源背景

    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王安石推行青苗法,旨在通过官府低息贷款缓解农民春耕资金短缺。但地方官吏为完成放贷指标,常强制摊派贷款(《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四十)。

  2. 征收方式

    若借贷者无力以现金还贷,官府规定可折算为羊只抵偿。但因羊只数量不足或估价不公,演变为直接按户征收固定钱款,称“食羊钱”。其名源于“食羊”象征财产价值,非实际缴纳活羊(漆侠《王安石变法》)。

三、社会影响与制度评价

该税加重农民负担,成为青苗法弊端的典型表现。司马光曾抨击:“名为便民,实为重敛”(《司马光奏议·乞罢青苗钱》)。南宋后随青苗法废止而消失,但作为苛税代名词载入史册(《文献通考·田赋考》)。

四、权威文献佐证

  1. 《宋史·食货志上四》

    明确记载青苗法执行中“又令依豫买绢钱例,每贯纳钱三百,名曰‘食羊钱’”,揭示其强制征收性质(中华书局点校本)。

  2.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六十七载熙宁八年(1075年)条例:“河北灾伤,民户欠青苗钱者,许以粮、帛、羊畜折纳”,印证实物抵债规则。


结论:“食羊钱”是宋代青苗法异化的产物,特指农民以羊抵债时被强制折算征收的附加税,反映了古代赋税制度执行中的弊端。其名虽含“羊”,实为货币化税项,多见于北宋中后期官方文献。

网络扩展解释

“食羊钱”是宋代针对官僚群体的一种特殊补贴制度。根据多个词典和文献资料,其核心含义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1. 基本定义
    该词指宋代政府向官僚阶层(尤其是资深官员或退休官员)发放的副食费补贴,主要用于补贴日常饮食开支,可能与当时官员俸禄体系的补充性福利有关。

  2. 历史渊源
    据南宋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该制度可能源自唐代习俗:唐代官员在正月、五月、九月斋戒期间闭门谢客,专注佛事,而宋代延续了这一传统,在斋月期间暂停发放“食羊钱”作为制度延续。

  3. 实施特点
    补贴形式为专项经费(“钱”),推测可能以货币形式发放,而非实物。其发放对象限定为“官僚耆旧”,即具有资历的官员群体,反映了宋代官僚体系中的等级待遇差异。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学界对“食羊钱”的具体数额、发放周期等细节尚无更详细记载,主要依据陆游等宋人笔记的零星记录。该词汇属于古代职官制度术语,现代使用频率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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