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avasory;fief,feud] 旧时分封给王室成员及大臣、诸侯的土地
天子分封给诸侯或诸侯再分封给所属卿大夫的领地。《战国策·赵策二》:“ 韩 魏 皆可使致封地汤沐之邑。”《史记·太史公自序》:“ 春秋 之后,陪臣秉政,彊国相王;以至于 秦 ,卒并诸夏,灭封地,擅其号。”
封地是古代君主制度中特有的土地分封形式,指君主将领土的一部分授予宗室成员或功臣,作为其政治地位和经济权力的象征。这一制度在中国周代至清代均有延续,具有以下核心内涵:
权责关系
受封者(诸侯、卿大夫)在封地内享有治理权,可征收赋税、组建军队,但需履行纳贡、随王征战的义务。《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君主赐给诸侯、功臣的领地",强调君臣间的契约性。
宗法制度载体
周代通过"分封制"确立"天子—诸侯—卿大夫"的等级结构,《辞海》指出封地制度"以血缘为纽带,形成金字塔式的统治体系",实现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平衡。
经济基础特征
封地包含农田、人口及自然资源,《中国历史大辞典》解释其为"封建领主经济的空间载体",土地收益构成贵族阶层的经济来源,同时承担供养军队、维持行政的功能。
演变形态差异
汉代称"食邑",按户数划定;唐代发展为"藩镇",具较强军事属性;明清时期则演变为"王府庄园",侧重经济特权。各时期具体形态可参考《古代汉语词典》制度变迁章节。
“封地”是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具体解释如下:
封地指君主分封给王室成员、大臣或诸侯的土地,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权力分配的核心形式。例如周朝分封诸侯、汉朝分封同姓王均属此类制度。
•西周时期:通过“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建立宗法分封制
•中世纪欧洲:与农奴制结合,形成“封地地主→庄园主→农奴”的效忠链条
•明清时期:逐渐被郡县制取代,转为虚封(只享赋税无治权)
封地制度常与世袭制、嫡长子继承制绑定,但也易导致地方割据(如汉朝七国之乱)。随着中央集权加强,封地从实权领地逐渐演变为荣誉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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