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善于叫的狗。《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 宋 苏轼 《于潜令刁同年野翁亭》诗:“我来观政问风謡,皆云‘吠犬足生氂’。”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善谏》:“余按《北史·宋游道传》, 毕义云 奏劾 游道 , 杨遵彦 曰:‘譬之畜狗,本取其吠,今以数吠杀之,恐将来无復吠犬。’”
(2).喻供人差使者。《明史·王越传》:“﹝ 王越 ﹞性故豪纵,尝西行謁 秦王 ,王开筵奏妓。 越 语王:‘下官为王吠犬久矣,寧无以相酬者?’因尽乞其妓女以归。”
吠犬是汉语中由"吠"和"犬"构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代发出叫声的狗类动物。据《汉语大词典》记载,"吠"字本义为犬鸣,《说文解字》释作"犬鸣也",而"犬"即现代汉语中狗的统称。该词在语义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三个主要维度:
从字源学角度考察,《广韵·去声·废韵》明确记载"吠,犬声",印证了该词最初特指犬类发出的警示性叫声。《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吠犬"定义为"会叫的狗",强调其区别于无声犬种的发声特征。
在语用层面,该词常与"不咬人"形成固定搭配,如谚语"吠犬不咬人",用以比喻虚张声势的行为模式。这种用法可追溯至《后汉书·刘陶传》"吠犬警夜"的典故,反映犬类通过叫声履行警戒职责的生物特性。
文化语义延伸方面,"吠犬"在成语"吠非其主"中演变为喻指忠于职守的意象,《战国策·齐策六》记载的"跖之狗吠尧"典故,正是这一引申义的典型例证。现代语言学研究表明,该词在方言中仍保留"看家狗"的本义(《汉语方言大词典》)。
从词法结构分析,该复合词属偏正式构词法,"吠"作为动词性语素修饰"犬"这一中心语素,符合古汉语"动+名"的构词规律。在声韵学层面,"吠"属唇音字,"犬"属牙音字,二字连读形成独特的语音组合,这在中国古代韵书《集韵》中已有明确注音记载。
“吠犬”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指犬类中擅长通过吠叫示警或守卫的品种。这一用法在古籍中多次出现,例如:
古代常以动物喻人,此处借吠犬比喻听命行事的仆从或下属。典型例证如:
注:该词属于古汉语用法,现代多用于特定语境或文学表达。如需更详尽的文献例证,可参考《汉典》等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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