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庸微贱。 晋 葛洪 《抱朴子·讥惑》:“於是凡琐小人之有财力者,了不復居於丧位。”《晋书·王鉴传》:“ 鉴 以凡琐,谬蒙奬育,思竭愚忠以补万一。”《宋书·孝义传·徐耕》:“不惟凡琐,敢忧身外,《鹿鸣》之求,思同野草,气类之感,能不伤心!”
“凡琐”是汉语复合词,由“凡”与“琐”两个语素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主要有两层含义:
词义构成
“凡”指普通、平庸,如《说文解字》释为“最括也”,引申为寻常事物;“琐”本义为玉器相击的细碎声,《说文》注“玉声也”,后衍生为细小、卑微之义。二者组合后,形容事物或人物既平凡又琐碎,如《后汉书·班彪传》中“凡琐之才”即指才能平庸且格局狭小之人。
用法与语境
现代汉语中多用于文学或书面语,可作定语或谓语,例如“凡琐之事”“言辞凡琐”。其语义偏向贬义,强调缺乏价值或重要性,如钱钟书在《围城》中以“凡琐的争执”暗喻无意义的矛盾。
参考来源:
“凡琐”是一个汉语词汇,其解释可从以下多个角度展开:
核心含义
指人或事物的平庸微贱状态,常用于形容身份低微、才能普通的人或事物()。例如《晋书》中“鉴以凡琐,谬蒙奖育”即表达自谦身份卑微之意。
扩展含义
在部分语境中也可指琐碎繁杂的事务,强调事物的普遍性与无足轻重性()。
词源与结构
语境用法
古籍例句
“臣本凡琐,少无远概……”(出自《宋书·徐耕传》,表达自谦身份卑微)()
“凡琐小人之有财力者,了不复居于丧位。”(出自《抱朴子》,描述低微之人的行为)()
现代造句
如需进一步查阅古籍原文或扩展用例,可参考《晋书》《抱朴子》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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