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言所请获准。《左传·僖公十年》:“ 夷吾 无礼,余得请於帝矣,将以 晋 畀 秦 , 秦 将祀余。” 宋 欧阳修 《思颍诗后序》:“ 皇祐 元年春,予自 广陵 得请来 潁 ,爱其民淳讼简而物产美,土厚水甘而风气和,於时慨然已有终焉之意也。”
“得请”是古汉语中具有特定语法功能的短语结构,其核心含义为“获得准许”或“得到请求的回应”。根据《汉语大词典》及古代文献考证,该词主要包含以下三层释义:
基本语义解析 “得”表实现义,“请”指向外发出请求行为,组合后指请求事项得到应允。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公子重耳得请于秦”,此处“得请”即指重耳的请求获得秦国同意。
语法功能特征 在文言句式里,“得请”常作谓语成分,后接介词结构表明请求对象。清代学者王引之《经义述闻》指出,此类结构多用于臣子向君主、晚辈向尊长提出请求的场景,如“臣得请于朝”即臣子向朝廷请命获批。
词义历史演变 据王力《古代汉语》考订,该词在唐宋时期逐渐衍生出谦逊意味。如韩愈《潮州刺史谢上表》中“得请闲州”之语,既含获准外放实职,又暗含自谦请退之意。
本文核心释义参考《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王力《古代汉语》(中华书局1999年修订本)等权威辞书,例句源自中华书局点校本《左传》《韩昌黎文集》。
“得请”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请求获得批准,尤其指向上级或尊长的请求被准许。以下是详细解析:
基本释义
指所提出的请求被接受或获准,常见于古代文献。例如《左传·僖公十年》中“余得请於帝矣”,意为“我的请求已得到天帝允许”。
语境延伸
多用于正式场合,强调请求者通过某种途径(如祭祀、上书等)获得权威者的许可,带有谦敬色彩。
现代适用性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极少使用,主要出现在古籍或仿古文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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