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犹宿缘。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六:“经三宿三日后,女即自言曰:‘君是生人,我鬼也。共君宿契,此会可三宵,不可久居,当有祸矣。’” 唐 唐彦谦 《游南明山》诗:“投閒息万机,三生有宿契。”《太平广记》卷二九六引 唐 无名氏《八朝穷怪录·萧总》:“﹝神女﹞谓 总 曰:‘ 萧郎 遇此,未曾见邀,今幸良晨,有同宿契。’” 清 曹寅 《题史蕉饮春泉洗药图》诗:“省识画图犹宿契,年年灵树祝长春。”
(2).先前的约言;事先的许诺。《南史·崔慧景传》:“于时 卢陵王 长史 萧寅 、司马 崔恭祖 守 广陵城 , 慧景 以 宝玄 事告 恭祖 。 恭祖 先无宿契,口虽相和,心实不同。” 唐 李公佐 《南柯太守传》:“后三年,岁在丁丑,﹝ 淳于棼 ﹞亦终於家。时年四十七,将符宿契之限矣。”按, 槐安国 王曾语 淳于 :“后三年当令迎卿。”
(3).久已投合。《云笈七籤》卷七二:“君无友丧国,臣无友失忠,庶人无友丧家,道无友失真,所以 玄元 与 尹喜 宿契, 孔子 与 渔父 合机。”
(4).大愿,宏愿。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憍萨罗国》:“我求佛圣果,我学佛能捨,是身如响,是身如泡,流转四生,往来六趣,宿契弘誓,不违物欲。”
宿契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古典韵味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以下两个核心角度阐释:
指人与人之间因前世因缘结下的情谊或承诺,带有宿命论的色彩。例如《汉语大词典》释为“前定的缘分”,强调一种超越现世、命中注定的关联性。王勃《七夕赋》中“契”字即暗含天意注定的契合之意,如“灵匹契於云际” 。
指过去建立的深厚情谊或早先达成的约定。如《古代汉语词典》释为“往日的交情”,《辞源》释为“旧约”,侧重对历史关系的追溯。例如古籍中“宿契难忘”即表达对故交的感念 2。
权威来源参考:
“宿契”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宿缘
指前世或命中注定的因缘关系。例如《搜神记》中记载人鬼相遇时提到“共君宿契”,暗示前世有缘。唐代诗人唐彦谦的诗句“三生有宿契”也体现了这一概念。
先前的约定
表示事先的承诺或约定,如《南史·崔慧景传》中描述两人因“无宿契”而表面和谐、实则异心。
久已投合
形容长期默契或情谊深厚。《云笈七籤》提到玄元与尹喜的“宿契”,指两人思想早已契合。
大愿/宏愿
在佛教语境中可指宏大的誓愿,如玄奘相关文献中提到的“宿契”(见)。
作为成语时,“宿契”侧重指多年的深厚交情或约定,常见于形容友谊、合作关系等场景。例如:“他们因宿契而合作无间”。
如今多用于文学或正式语境,表达缘分、承诺或情谊。例如:“两人因宿契成为至交”。
如需更多例句或历史出处,可参考《汉典》《太平广记》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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