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俗,未有儿子,先娶儿媳,等有了儿子,且长大成人,再行成亲。这种儿媳谓之“等郎媳”。是过去不合理婚姻的产物。《人民日报》1951.10.13:“ 芮传家 原先的妻子也是等郎媳,比他大好几岁,他妻子嫌他年纪小,在外面有了‘相好’,夫妻结婚六年多,一直同床异梦。”
"等郎媳"是中国旧时民间婚俗中的特殊现象,指女方家庭将年幼女孩送至尚未生育儿子的男方家中,以等待男方未来出生的男孩作为婚配对象。这一习俗主要流行于明清至民国时期的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贫困地区,具有童养媳的变体特征,但存在本质差异——男方可能尚未出生。
从民俗学角度分析,"等郎媳"包含三层核心语义:
该习俗反映出封建社会中的性别权力结构,《中华全国风俗志》胡朴安著本记载,部分等郎媳需等待十余年,若男方家庭始终未得子,则可能被转卖或沦为奴婢。1949年后,随着《婚姻法》的实施,此类违背妇女意志的婚俗已被法律明文禁止。
“等郎媳”是中国旧时的一种特殊婚姻习俗,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基本定义
指家庭在尚未生育儿子的情况下,先为未来可能出生的儿子娶进儿媳。这种儿媳需等待男婴出生并成年后,才能正式完婚。这种习俗常见于封建时期,是重男轻女思想的产物。
社会背景与特点
社会评价
该习俗被普遍视为封建陋习,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逐渐废除。它剥夺了女性婚姻自主权,造成大量悲剧,现代语境下常被用作批判封建婚姻制度的典型案例。
注:部分网络解释(如“等待丈夫归来”)可能存在词义混淆,以上释义综合权威文献及历史记载。
碍塞安厝百鍊金白纶鯾子长排陈遵投辖啜叱诞孕蹬躂堤坝迭字厎宁独蠒撴摔蠹言二马车水烟袋番僧肥分旮旯儿估猜红夷礮诲喻椒香悸悸继明金鸡纳霜九有客车刻度矿藏里司龙断可登龙雷髦节名过其实谋长挠折逆从蹑蹻担簦拗格偏王潜行囚禁丘井齐制呿吸人五人六儿上街升阳殿声誉十倍身坯石溜守旧派寿圹挞罚腿腕拖逗吴大皇帝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