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赋税和徭役。《后汉书·光武帝纪下》:“时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南史·孝义传上·陈玄子》:“ 建武 三年, 明帝 詔表门,蠲调役。” 宋 岳珂 《金陀粹编·行实编年六·遗事》:“所部兵二万餘人,守御者半,攻讨者半,东西调役,畧无乏事。”
调役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包含赋税征调和徭役派遣两层制度性概念。根据《汉语大词典》第11卷"贝部"条目解释,"调"指官府按户征收的布帛或粮食,属于实物税范畴;"役"指强制性劳役,包括兵役、工役等。
该词在历史文献中的具体内涵可分为三点:
该词汇的使用具有特定历史语境限制,主要见于汉唐间典章文献,现代汉语中已不作为独立词汇使用。研究该术语时需参考《唐律疏议》《宋刑统》等古代法典,以及吕思勉《中国制度史》、钱穆《国史大纲》等现代史学著作的权威阐释。
“调役”是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常见的复合词,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词义 指赋税与徭役的组合,其中:
二、历史背景 该词常见于汉至南北朝时期,例如:
三、应用场景 多用于描述国家财政政策或民生状况,如宋代岳珂《金陀粹编》用“东西调役”描述军队后勤中人力与物资的调配。
四、演变关系 “调”作为独立税种始于曹魏的户调制(每户纳绢二匹、绵二斤),后与“租”“役”并称“租庸调”,成为唐代前期主要税制。
鳌里夺尊拜官年承训吃飞醋春祭村俗大朞道调抚俗鞲緤怪脸观民顾念过嘴合词黑糁糁衡鉴后素慧叶諓諓赍表京解之才金籙云签集让捐驹倦致俊贤拘迫崆峒叟款曲岿嶻良谋零落山丘虑无闾邑忙身梦觉磨盾之暇目光如炬纳马陪笑蓬藋棚栏凭靠浅略樵侣萋菶挈领提纲人言籍籍荣名扇天卜死马医私密帑庾桃核杯天崩地解天开地辟听说听道王纲文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