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务。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司道·盐运使》:“天下六转运使理鹺政,而 两淮 盐课居五运司之大半。”《明史·范鏓传》:“迁 两淮 盐运使,条上鹺政十要。” 清 魏源 《筹鹾篇》:“有阴阳即有官私,故鹺政之要,不出化私为官,而缉私不与焉。”
鹾政(cuó zhèng)是中国古代对盐务管理制度的专称,其核心含义指政府通过立法、征税、专营等手段对食盐产销实施控制的行政体系。该词由"鹾"(原指咸味,后专指盐)和"政"(政令、管理)复合构成,最早见于《周礼》对"盐人"官职的记载。
从制度沿革来看,汉代《盐铁论》已系统论述盐业官营理论,唐代设立盐铁使形成专业管理机构,宋代推行"钞引制"建立凭证运销体系,至明清时期形成"纲盐制"的垄断经营模式。清人王守基在《盐法议略》中记载:"凡盐政大要,不出产、运、销、税四纲",完整概括了古代盐务管理的基本框架。
作为国家财政支柱,鹾政具有三重治理功能:经济上通过专卖获取税收(占中央财政收入半数以上),政治上控制战略物资,社会上调节区域供需平衡。清代户部档案显示,道光年间盐税收入达600万两白银,相当于全国田赋的三分之一。
现代汉语语境中,"鹾政"一词主要见于历史文献研究和盐文化专题论述。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将其定义为"国家管理盐业生产、运输、销售及征税的政务",中华书局《中国盐业史》则从制度史角度将其作为古代经济政策研究的核心概念。
“鹾政”是古代汉语中的专有名词,指与食盐管理相关的政务或制度,具体解释如下:
古代盐政常与财政紧密相关,因盐税是重要收入来源。例如清代两淮盐区(今江苏、安徽)的盐税占全国盐税大半,故有“两淮盐课居五运司之大半”之说。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盐政机构(如盐运使)或相关制度演变,可参考《明史·职官志》等史料。
饱眼被衣崩伤财蓄柴粟阐择称体载衣诚悬串茶畜生道翠华颠阾踶踣迭更丁是丁,卯是卯方贞封检符禁高祖王父功德主鲑禀汉宫好久见溺不救矫称济馋都护荆文璧谨小慎微镌黜科问凉簟良正连一接二劙囊六征砻炼明干民无信不立摸门儿泥猪癞狗奴才墙高基下赏知剡溪船生产基金水磨石天文生梯巘通天眉王菩畏惮萎折微详为因乡亲显迹消耗战邪靡心包积水信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