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lay a part in] 演戏,特指非职业演员扮演戏曲角色
演戏。 清 张岱 《陶庵梦忆·彭天锡串戏》:“曾五至 绍兴 ,到余家串戏五六十场,而穷其技不尽。” 清 李渔 《比目鱼·定优》:“我家老爷未中之先,极喜串戏,那词曲里面的事,一毫也瞒他不得的。”《红楼梦》第四七回:“他最喜欢串戏,且都串的是生旦风月戏文。” 鲁迅 《花边文学·小品文的生机》:“串戏总得有几个脚色:生、旦、末、丑、净,还有黑头。”
“串戏”是汉语中一个具有专业属性的戏剧术语,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本义指演员临时跨剧目演出
在传统戏曲表演中,“串戏”指演员在本职演出之外,临时参与其他剧目或角色的客串行为。例如京剧名角在自身剧团演出间隙,受邀到其他戏班临时扮演非固定角色。这种行为常见于旧时戏班互助或特殊演出场合。
引申为跨领域表演行为
当代语境中,“串戏”词义扩展至影视行业,特指演员在同一时期参与多部作品的拍摄,或非专业人员在影视剧中短暂出演。这种现象在《电影艺术词典》(中国电影出版社,2005年)中被定义为“非计划性角色客串”,可能影响演员对角色的专注度。
该词与“客串”存在细微区别:“客串”强调非本职的短期表演,而“串戏”更侧重同时段的多角色跨越。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年)中,“串戏”被标注为专业术语,建议普通语境优先使用“客串”表述。
“串戏”是一个戏曲领域的常用术语,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解释:
基本定义
指非职业演员参与专业戏剧演出,例如票友客串或文人即兴表演。这一用法在清代文学作品中尤为常见,如《红楼梦》第四十七回提到“他最喜欢串戏”。鲁迅在《花边文学》中也以“黑头”等角色类比串戏的多样性。
词源与历史演变
戏曲发展中的特殊含义
在黄梅戏等地方戏形成过程中,“串戏”指多个独立但关联的小戏组合,通过共同主题或人物串联成完整故事,为传统本戏的诞生奠定基础(注:此解释来自曲艺发展史,权威性较低,需谨慎参考)。
现代引申义
当代语境下可指演员因在多部作品中频繁出现,导致观众产生角色混淆的观感,例如“演员在不同剧组串戏让观众出戏”。
提示:若需学术引用,建议优先参考权威古籍(如、3)及专业戏曲解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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