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南方祭祀时,舞者手执香草,相互传递。《楚辞·九歌·礼魂》:“成礼兮会皷,传芭兮代舞。” 王逸 注:“芭,巫所持香草名也……巫持芭而舞讫,以復传与他人更用之。芭,一作巴。” 元 郑元祐 《次韵钱伯行游仙体》之二:“諦授宝书盟刻玉,醉离瑶席舞传芭。” 清 《蟂矶孙夫人庙》诗:“庙中传芭女巫舞,报赛神鼓声鼕鼕。”
传芭(chuán bā)是古代祭祀活动中使用的专有名词,指代祭祀时传递芭叶的仪式。《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并释义为“古代祭祀时,舞者手执香草相互传递”,其核心内涵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字义溯源 “传”指传递、交接,体现仪式动作的连续性;“芭”为古称香草,特指白芷、泽兰一类芳香植物。《说文解字注》载“芭,香草也,楚谓之蓠,晋谓之䖀,齐谓之茝”,说明其作为祭祀用品的文化象征意义。
二、礼制溯源 据《楚辞章句》记载,该仪式源自楚地巫祭文化,舞者手持芭叶依次传递,配合《九歌》乐舞完成人神沟通。周代《仪礼》中虽未直接记载,但《礼记·祭统》所述“荐黍稷,羞肝肺,加以郁鬯”的祭品体系,可印证香草在祭祀中的通神功能。
三、文学印证 屈原《九歌·礼魂》中“传芭兮代舞”的描写,佐证了该仪式的艺术形态。清代王夫之《楚辞通释》解析此句为“巫持芭而舞,讫复传与更代”,表明芭叶在祭祀舞蹈中具有法器与道具的双重属性。
“传芭”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祭祀文化的词语,具体含义和背景如下:
“传芭”指古代南方祭祀仪式中,舞者手持香草(芭)互相传递的环节。这一行为象征着祭祀活动的延续性和集体参与性。
文字构成:
最早出处: 见于《楚辞·九歌·礼魂》:“成礼兮会鼓,传芭兮代舞。”东汉王逸注:“芭,巫所持香草名也……巫持芭而舞讫,復传与他人更用之。”
部分现代辞书将其引申为“高效传递信息”的成语,但此属引申义,需注意与原典祭祀场景的区别。
部分文献中将“芭”写作“巴”,学者认为可能是通假字现象,但具体所指植物种类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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