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时谓被赦免过一次的官奴、官婢。 宋 费衮 《梁溪漫志·官户杂户》:“按 唐 制,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男年十四以下者配司农;十五以上者,以其年长,令远京邑,配 岭南 为城奴也。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通年服役的人,称为官奴婢,免(朝廷下赦诏,官奴婢与普通罪人同得宽免)一次称为番户。”
(2). 清 时称少数民族已编入户籍者。《清会典·户部五·尚书侍郎职掌五》:“ 甘肃 循化 、 庄浪 、 贵德 、 洮州 , 四川 懋功 、 打箭鑪 , 云南 维西 、 中甸 等处,同知通判所属为番户。”
“番户”是一个历史术语,其含义在不同朝代有所差异,主要分为唐代和清代两种释义:
番户指被赦免过一次的官奴婢(包括官奴、官婢)。根据唐代制度,因谋反等罪被抄家者,其家属会被贬为官奴婢。若遇朝廷赦免,第一次赦免后称为“番户”,第二次赦免为“杂户”,第三次则恢复为平民。例如:
清代将部分边疆少数民族编入户籍后,称为“番户”。例如:
部分现代词典(如查字典)提到“番户”可引申为“不劳而获的人”,但这一用法与历史定义关联较弱,可能是现代引申义。
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理解该词。唐代侧重赦免制度,清代指向户籍管理,而现代解释可能存在语义演变。建议参考权威历史文献以获取更精准的定义。
《番户》是一个汉字词汇,意为“外来人口居住的房舍”。在现代汉语中,通常用来指代外地人或外来人群在城市中的居住地。
段落2:拆分部首和笔画根据《康熙字典》中的编码,可以将“番户”拆分为“番”和“户”两个部分。其中,“番”这个部首是“田”,“户”这个部首是“户”。笔画部分,从左至右画“番”需要五画,“户”需要四画。
段落3:来源及繁体《番户》一词最早源于古代,当时的中原人民对来自边疆的不同族群及外来人口的居住地称之为“番户”。繁体对应的字形为「番戶」,与简体字形相比仅有部分笔画和结构上的差异。
段落4:古时汉字写法根据古代文字的演变历程,汉字的书写形式也有所变化。而古時漢字寫法會因時代演變而略有不同。目前,我们所使用的“番户”字主要是基于清朝时期的字形标准。
段落5:例句、组词、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 他们住在一座城市的番户里。
- 这个区域房价偏高,大多数番户只能选择外围地区。
组词:番屋、番地、番人、户口
近义词:侨居、外来居民、外地人
反义词:本地居民、当地人、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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