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的教化。《书·周官》:“司 徒 掌邦教。” 孔 传:“地官卿司徒主国教化。” 南朝 宋 颜延之 《皇太子释奠会作诗》:“妄先国胄,侧闻邦教。” 唐 韩愈 《除崔群户部侍郎制》:“地官之职,邦教是先。”司徒掌邦教,因亦借指司徒。《文选·王俭<褚渊碑文>》:“大啟 南康 ,爰登中鉉,时膺土宇,固辞邦教。” 李善 注:“ 萧子显 《齐书》曰: 建元 元年,进位司徒侍中中书监如故,改封 南康郡 公,邑三千户, 渊 固让司徒。” 刘良 注:“固辞邦教谓再让司徒也。司徒掌邦教,故云。”
邦教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语义的复合词,由“邦”与“教”二字构成。《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国家的教化”,特指以政治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教育体系。词源可追溯至《尚书·周官》“以诘邦治”及《礼记·王制》“修其教”的关联性表述,强调国家通过礼法制度实现社会治理的职能。
从语义结构分析,“邦”原指分封制下的诸侯国,后引申为政权实体;“教”包含教化、训导、规范三重内涵。二者组合后形成“政教合一”的治理范式,如《周礼》记载的“司徒掌邦教”,即通过礼乐制度维系社会秩序。清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特别指出该词的政令属性,强调其“上施下效”的运作机制。
在当代语境中,该词多用于历史文献研究领域,常与“德治”“礼制”等概念并提。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校勘本中,郑玄注《周礼》时特别说明:“邦教非独指教育,实含刑赏、风俗、祭祀诸端”,揭示其多维度的社会治理功能。
“邦教”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与古代国家教化相关,以下从多个维度进行解析:
指国家的教化体系或教育制度,由“邦”(国家)和“教”(教育/教化)组合而成。该词强调国家对民众的伦理规范、文化传承和社会秩序引导作用。
该词属于古汉语范畴,适用于文史研究或特定语境。若需表达现代教育体系,建议使用“国民教育”“国家教育制度”等更通用的表述。
注:如需查询具体古籍原文或考证细节,可参考、4、5、9中标注的《尚书》《文选》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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