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体的一种。指与今律相谐的歌行体,以别于纯粹的古风。 唐 白居易 《长庆集》卷五一、五二、六三有格诗,卷六九为半格诗。 宋 陆游 《古寿人至闻五郎颇有老态作长句自遣》诗:“点诵内篇 庄叟 语,长歌半格 白公 诗。” 清 赵执信 《声调谱》引 白居易 《小阁闲坐》半格诗一首为例,分析某为古句,某为律句,某为 齐 梁 ,意在说明半格诗,乃半古半律,为 齐 梁 体的别格。但 汪立名 《白香山诗集》“半格诗”注则认为格与律是相对而言,古体诗、乐府歌行,俱属格诗;半格诗是指此卷中,一半格诗,一半律诗,并非另有一体。
"半格诗"是中国古代诗歌体裁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形态,特指在格律诗(近体诗)形成初期,部分诗句符合格律规范而部分诗句仍保留古体诗自由特点的过渡性诗体。其核心特征体现在"半"字上,即介于古体诗与近体诗之间,尚未完全形成严格的平仄、对仗等格律要求。以下是具体解析:
半格诗盛行于南北朝至初唐时期,是古体诗向近体诗演变的关键阶段产物。这类诗歌往往在句式(如五言或七言)、用韵方面已具格律雏形,但平仄交替、粘对规则尚未完全定型,对仗也呈现局部性特征。例如梁陈时期部分宫体诗,仅半数诗句符合平仄规范,其余仍延续古体诗的自由写法。
格律的半规范性
典型表现为:单数句符合平仄要求而双数句失粘,或仅中间两联尝试对仗。如庾信《乌夜啼》中"促柱繁弦非子夜,歌声舞态异前溪"符合七言平仄,但后续诗句仍存古体痕迹。
用韵的双重性
既保留古体诗押仄韵、换韵的自由,又出现押平声韵一韵到底的倾向。阴铿《渡青草湖》即呈现平韵连续使用与仄韵穿插并存的过渡特征。
对仗的局部化
不同于近体诗要求中二联严格对仗,半格诗常仅在颔联或颈联出现工对,如张正见《赋得题新云》中"色映长春柳,影落万年枝"属精工对仗,而首尾联则保持散句形式。
该体裁实证了诗歌格律化的渐进过程。初唐上官仪"六对""八对"理论正是基于半格诗实践总结而来,最终在沈佺期、宋之问手中完成近体格律定型。明代胡震亨《唐音癸签》评:"半格之体,犹律诗之胚胎也",准确揭示其承启价值。
权威文献参考
-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半格诗"词条,2012年
- 傅璇琮《中国诗学大辞典》"南北朝诗歌体制演变"章节,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
- 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二卷)"永明体与格律诗起源"论述,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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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半格诗”的含义,综合搜索结果中的信息,主要存在两种解释方向,具体如下:
概念来源
该词最早见于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长庆集》,其中第六十九卷标注为“半格诗”。部分学者(如清代汪立名)认为,“半格诗”并非独立诗体,而是指同一卷中同时包含格诗(古体诗、乐府歌行)和律诗的情况,即“一半格诗,一半律诗”。
形式特点
根据赵执信《声调谱》分析,半格诗可能融合了古体诗的句式和律诗的平仄规则,形成“半古半律”的独特风格,属于齐梁体的变体。
另有观点认为,半格诗是唐代诗歌发展中的过渡形式,指与当时新兴的律诗(今律)在音韵上部分谐调的歌行体,以此区别于完全自由奔放的古风。例如白居易的《小阁闲坐》即被引用为半格诗的代表作。
建议进一步查阅《白香山诗集》注本或唐代诗体研究专著,以获取更权威的学术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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