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语词典

断事官的意思、断事官的详细解释

关键字:

断事官的解释

官职名。 北齐 僧职有断事沙门,掌断处僧人犯佛教戒律之事。 元 至正 初设断事官一员,后增至八员,隶枢密院,掌管裁决军府刑政狱讼的事务。 明 初 太祖 置行枢密院,寻改置大都督府,下设有断事官,总治五军刑狱,后废除。参阅 宋 赞宁 《僧史略·杂任职员》《元史·百官志三》《明史·职官志五》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断事官是中国古代司法体系中具有裁断职能的职官称谓,其核心含义可从词源与历史职能两个层面解析:

一、词义构成 "断"字在《说文解字》中解为"截也",引申为裁决、判定。《康熙字典》载其"决狱曰断",强调司法裁断属性;"事"指事务、案件;"官"即职司人员。三字组合构成"裁决事务的官员"这一基本释义。

二、历史沿革

  1. 元代定制:作为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长官,秩正三品,主掌蒙古与色目人刑狱。《元史·百官志》载其"掌决天下刑名",具有跨地域司法管辖权。
  2. 明代沿袭:设于五军都督府,处理军户诉讼,《明会典》记其"理断军民词讼",侧重军事司法领域。
  3. 清代演变:职能并入理藩院与刑部,专职官职名逐步消失,但"断事"作为司法职能仍存续于审判体系。

该官职名称反映了中国古代"行政司法合一"的制度特点,其职能变迁与中央集权强化进程相呼应。专业司法职官体系的发展脉络,可参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古代官制研究》(2008年版)第三章司法制度考述。

网络扩展解释

“断事官”一词在不同历史时期和语境中有以下含义:

一、历史官职

  1. 北齐时期
    设“断事沙门”,专管僧人违反佛教戒律的裁决事务。

  2. 元代

    • 至正初年设断事官1人,后增至8人,隶属枢密院。
    • 职责:掌管军府刑政、狱讼等司法事务。
  3. 明代
    朱元璋初设行枢密院,后改大都督府,下设断事官,负责五军刑狱管理,后废除。

二、成语含义

作为成语,“断事官”比喻能明辨是非、公正处理事务的官员,强调其判断力和决断能力。

参考资料

以上信息综合自历史文献记载及词典释义,若需完整内容可查阅《元史·百官志》《明史·职官志》等原始文献。

别人正在浏览...

八段锦白首齐眉拜疏薄溼溼杯水粒粟背诵毕时剗薙成兆才川墨楚女真玼玼打麦丹曦打衣粮哆暴恩牛怨李勾越跪练贵星古学寒碛贺幛挥戈退日检择角弦嶕嶢稷稷谲而不正俊悟句无举直措枉诳词旷大来复辽薓丽食龙东龙翰凤雏卢瞳穈黍模仿默塞某人内霤七肥八瘦启土禳避锐减若光三文鱼瑟居傻不楞登上清砂洲审谨术煎袜头袴为主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