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牧。古代用以称一方诸侯之长。《书·召诰》:“命庶 殷 侯甸男邦伯。” 孔 传:“邦伯,方伯,即州牧也。”后因称刺史、知州等一州的长官。 唐 杜甫 《同元使君舂陵行》序:“得 结 ( 元结 )辈十数公,落落然参错天下为邦伯,万物吐气,天下小安可待矣。” 仇兆鳌 注:“《唐书·元结传》:‘ 代宗 立, 结 授著作郎,久之,拜 道州 刺史。’” 宋 陈师道 《寄邓州杜侍郎》诗:“请公酌此寿百年,弈弈长为此邦伯。”
“邦伯”是汉语古典文献中常见的官职称谓,指代古代地方行政长官,其内涵在不同历史阶段有所演变。以下从词源、释义及文献用例三方面进行解析:
一、词源结构 “邦”在甲骨文中象形为“封土植树”,《说文解字》释作“国也”,本指诸侯封地,后引申为地域单位。“伯”原为兄弟排行称谓,《释名·释亲属》载“伯,把也,把持家政也”,后衍生出首领义,如《周礼》中“九命作伯”即指一方诸侯之长。二字组合成复合词,最早见于西周金文,特指辅佐天子治理地方的重臣。
二、历史释义
三、文献实证 《诗经·邶风·旄丘》有“叔兮伯兮,何多日也”句,郑玄笺注“卫之诸臣,古有方伯连率之职”;《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置扬州郡县长吏,开芍陂屯田”事,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称“欲得贤邦伯,共治天下”。这些用例印证其作为地方治理核心角色的历史定位。
该词在《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10册第321页、《辞源》(修订本)第三册第2456页均有详细训释,相关语义演变可参证王力《古代汉语》及周荐《汉语词汇结构论》中的词义发展考辨。
“邦伯”是中国古代对地方行政长官的称谓,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演变,以下是详细解释:
“邦伯”原指古代统领一方诸侯的首领,相当于“方伯”或“州牧”。该词最早见于《尚书·召诰》:“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孔传解释为“邦伯,方伯,即州牧也”。其中,“邦”指国家或封地,“伯”为古代爵位或官职名,合称代指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邦伯”与“方伯”“州牧”等词含义相近,均指代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例如《唐詩紀事》将“邦伯”与“方伯”并提,说明两者可互换使用。
“邦伯”从最初的诸侯领袖演变为对州级官员的泛称,反映了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系的变迁。其用法多见于文献典籍和诗词,兼具历史与文学价值。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尚书》《唐詩紀事》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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