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作院的意思、都作院的详细解释
都作院的解释
(1). 宋 代制造军械的地方,隶属工部军器所。《宋史·职官志五》:“南渡置御前军器所。 建炎 三年,詔军器监併归工部,东西作坊、都作院併入军器所。”
(2). 金 代各州囚犯服役之所。 宋 宇文懋昭 《大金国志·科条》:“拘役之处,逐州有之,曰都作院,所徒之人,或使之磨甲,或使之土工,无所不可。”
词语分解
- 都的解释 都 ū 大都市:都市。都会。通都大邑。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国都。京都。建都。 美好:“雍容闲雅,甚都”。都丽。都雅。 总:都为一集。 居:“都卿相之位”。 古代称头目、首领。
- 作院的解释 指作坊,工场。《宋史·职官志三》:“ 绍兴 二年,詔於行在别置作院造器甲,令工部长贰提点,郎官逐旬点检。”
网络扩展解释
“都作院”是宋金时期具有不同职能的官署机构,其含义需结合不同朝代背景解释:
一、宋代都作院(军事制造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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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间
始建于北宋庆历二年(1042年),最初在陕西诸路设立,由普通作院发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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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与职能
隶属工部军器所,专司制造军械及军需物资,是官营手工业作坊。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在全国设41个都作院,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进一步在军事要地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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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与地位
聚集大量工匠,生产规模远超普通作院,是地方军械制造的核心机构。
二、金代都作院(囚犯服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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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金代将都作院作为各州囚犯服役场所,例如让囚犯磨甲、修筑土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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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依据
据《大金国志·科条》记载,此类拘役场所的设立与金代刑罚制度相关。
三、词义解析
“院”在此指代有特定职能的官署机构(源自“院”的引申义,即机关或公共场所)。
如需更详细的历史沿革或职能案例,可参考宋代职官文献(如《宋史·职官志》)及金代刑罚制度相关研究。
网络扩展解释二
《都作院》一词的意思是指一个建筑物或场所,通常用于教育、培训或学术研究等活动。该词的部首拆分为“阝”和“作”,部首“阝”表示与建筑、土地相关的意思,而部首“作”则表示与活动或创作相关的意思。该词的笔画总数为7个。
《都作院》一词的来源较为模糊,但在古代,都作院一般指的是官方设立的学习机构或研究机构。这些机构提供各种教育和培训的课程,培养人才和促进学术研究。
《都作院》一词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与简体字相同。无论是简体字还是繁体字,都作院的意思和写法保持一致。
古时候汉字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但都作院一词的基本含义仍然相同。具体的古代写法可能有所变化,但都作院的意思一直与教育或学术研究有关。
以下是都作院一词的例句:
1. 这个都作院提供了各种艺术培训课程。
2. 我在都作院学习了一年的汉语。
3. 都作院的学术氛围非常浓厚。
一些与都作院相关的组词可能包括:学校、研究所、培训中心等。
近义词可能包括:学府、学院、研究机构等。
反义词可能包括:娱乐场所、休闲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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