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语·宪问》:“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於沟瀆而莫之知也。”后因以“匹夫沟瀆”谓拘守普通人的小信小节。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张司封庙》:“江之所恃者隄,安有 伯起 不知以石代薪之便,功未及成,效匹夫沟瀆之为?”
“匹夫沟渎”是一个源自古代典籍的成语,其核心含义是指普通人拘泥于小节、执着于小信小义,而不顾大义或大局。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进行详细解释,并引用权威典籍来源:
该成语的典故根源可追溯至儒家经典:
《论语·宪问》: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子贡问:“管仲不算仁人吧?齐桓公杀了公子纠,他不能殉节而死,反而做了桓公的宰相。”孔子说:“管仲辅佐桓公,称霸诸侯,匡正天下秩序,百姓到今天还享受着他的恩惠。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恐怕要披散头发、衣襟向左开(沦为夷狄)了。难道要像普通男女那样拘泥于小节小信,在山沟中自杀而无人知晓吗?”)
《汉书·董仲舒传》:“故《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为其先诈力而后仁义也。苟为诈而已,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也。五伯比于他诸侯为贤,其比三王,犹武夫之与美玉也。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者乎?”(董仲舒在阐述《春秋》大一统思想时,也引用了孔子评价管仲的话,强调了不拘小节、成就大义的重要性。)
“匹夫沟渎”生动刻画了拘泥小节、不识大体的行为与心态,其典故出自儒家经典《论语》和《汉书》,蕴含着深刻的政治智慧和人生哲理,提醒人们要明辨轻重,以大局为重。
“匹夫沟渎”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与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详细解析:
出自《论语·宪问》,原文为:
“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意为:怎能像普通男女那样固执于小节小信,自缢于沟渠而不为人知?
宋代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中提到:
“江之所恃者堤,安有伯起不知以石代薪之便,功未及成,效匹夫沟渎之为。”
此处批评治水者因拘泥旧法(用柴草筑堤)导致失败,恰如成语所述。
此成语多用于文学或历史评论中,强调对迂腐行为的批判,使用时需注意语境与感情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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