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fe insurance] 人身保险的一种。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一种。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按给付方式分,有定额保险和年金保险。定额保险的保险金,在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年龄或死亡时一次给付;年金保险则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一次缴纳保险费,约定从一定时期起,按年或按月领取一定保险金,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一定年限为止。
人寿保险,又称“生命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其核心含义可拆解如下:
“人”
指被保险人,即其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的自然人。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直接影响保险合同的订立与保费计算。
“寿”
指生命存续的期限,即人的生存状态与死亡时间。保险责任聚焦于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年龄(如养老金)或身故(如身故保险金)。
“保险”
指通过合同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承担特定风险(如身故、全残、生存至约定期限)的经济保障机制。
综合定义: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障对象,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生存、身故或伤残等事故时,由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定义人寿保险为“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或在保险期内身故,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
在《保险术语》行业标准中明确,人寿保险属于“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涵盖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等类型。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开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将人寿保险业务列为保险公司可经营的人身保险业务之一,其保单具有长期性特征(如保险期限可长达终身)。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将个人或家庭因身故、高龄导致的收入中断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避免经济支柱丧失后的生存危机。
身故保险金可为家人提供生活保障、债务清偿或教育支持,生存保险金(如年金)补充养老需求。
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社会成员的生存与死亡风险,提升家庭抗风险能力,减轻社会保障负担。
保险类型 | 给付条件 | 典型用途 |
---|---|---|
定期寿险 | 保障期内身故 | 家庭经济支柱的债务覆盖 |
终身寿险 | 任意时间身故(保障至终身) | 财富传承、遗产规划 |
两全保险 | 生存至约定期限或保障期内身故 | 教育金储备、养老补充 |
年金保险 | 生存至约定年龄后定期领取 | 退休收入保障 |
注:以上内容综合权威辞书、法律法规及监管定义,确保术语解释的准确性与专业性。实际投保需以合同条款为准,建议咨询持牌保险机构。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障标的,通过合同约定在被保险人身故、高残或达到合同约定期限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形式。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类型 | 保障范围 | 典型用途 |
---|---|---|
定期寿险 | 约定期限内身故赔付 | 覆盖家庭责任期(如房贷期) |
终身寿险 | 终身身故赔付 | 财富传承 |
两全保险 | 生存/身故均赔付 | 教育金储备+风险保障 |
年金保险 | 生存至约定年龄定期领钱 | 养老规划 |
人寿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的分支,后者还包含健康险、意外险等。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人寿保险仅聚焦寿命相关风险,而人身保险覆盖范围更广(包括疾病、意外等)。
如需了解具体产品差异或投保建议,可进一步说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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