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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分田的意思、口分田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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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分田的解释

唐 代按人口授田。每口人所受者,皆包含永业田二十亩,其余为口分田。如男丁受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新唐书·食货志一》:“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永业田。自狭乡而徙宽乡者,得并卖口分田。”《唐律疏议·户婚·卖口分田》:“诸卖口分田者,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参见“ 口分 ”。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口分田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中的专用术语,指政府按人口分配的耕地,具有社会保障和赋税征收的双重功能。其核心特征为“计口授田,身没还官”,即土地所有权归国家,耕种权随人口变动调整。

从制度演变看,口分田起源于北魏的均田制,至唐代发展完善。《唐六典·户部》明确记载:“凡授田,丁男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其中口分田占比达80%,主要用于保障基础粮食生产。分配时依据户籍登记情况,对老幼、残疾等特殊群体设有减免政策。

该制度在实施中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禁止买卖,《唐律疏议》规定“卖口分田者,一亩笞十”;二是定期还授,每年十月进行土地调整;三是承担税赋,成为租庸调制的基础征收单位。随着土地兼并加剧,口分田制度在唐中叶后逐渐瓦解,被两税法取代。

网络扩展解释

“口分田”是唐代均田制的核心内容之一,其定义和特点如下:

定义
口分田是唐代政府按人口分配的耕地,属于均田制的组成部分。根据记载,成年男性(男丁)授田总数为100亩,其中20亩为可继承的“永业田”,剩余80亩为口分田。口分田所有权归国家,农民仅有使用权,身故后需归还政府重新分配。

核心特点

  1. 按人口分配:授田标准与年龄、身份相关。例如:
    • 18岁以上男丁:80亩口分田 + 20亩永业田;
    • 60岁以上老男或残疾人:40亩口分田;
    • 寡妇:30亩口分田。
  2. 限制买卖:口分田原则上禁止买卖,但特殊情况下(如迁徙至地广人稀的“宽乡”)可破例。
  3. 经济功能:主要用于种植谷物,是政府征收田赋的依据。

对比永业田

历史意义
这一制度通过土地再分配缓解了社会矛盾,但后期因土地兼并加剧逐渐瓦解。更多细节可参考唐代《唐律疏议》及《新唐书·食货志》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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