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民族共同使用的语言。是在民族形成过程中以某种方言为基础,同时吸收其他方言的有益成分发展而成的。现在我国 汉 民族的共同语就是普通话。
民族共同语是指一个民族内部大多数成员共同使用的语言,通常以政治、经济或文化中心地区的方言为基础发展形成,并吸收其他方言的有益成分。以下是综合解释:
基本概念
民族共同语是民族内部通用的交际工具,也是识别独立民族的主要标志之一。它以某一方言为基础,融合其他方言特点,形成标准化语言系统。
功能作用
主要用于促进民族内部交流、维护文化统一性,并作为官方语言应用于教育、行政等领域。
古代发展
现代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确立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北方话为基础方言、典范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形成基础
通常选择影响力较大的方言(如政治文化中心地区的方言)为基础,例如普通话以北京方言为核心。
标准化要素
民族共同语并不完全取代方言,而是与方言共存。例如,普通话推广的同时,各地方言仍保留在日常生活和文化传承中。
可通过权威来源(如《现代汉语词典》或国家语委文件)进一步查阅详细规范。
民族共同语是指一个民族集体使用的共同语言,用于交流、沟通和表达思想的工具。它是一个民族的共有财富,也是维系民族团结和身份认同的重要元素。
民族共同语的拆分部首是「言」,代表语言的意思。它的笔画数为七画。
「民族共同语」这个词的来源比较直接和简单,由「民族」和「共同语」这两个词汇组成。民族指的是一个具有共同血缘和文化传统的群体,共同语则是指这个群体所使用的共同的语言。
民族共同语的繁体写法为「民族共同語」。
在古代汉字的书写中,「民族共同语」可以用「民族共同語」或者「民族共同言語」表示。
1. 中华民族的共同语是汉语。
2. 不同地区的苗族人有自己的共同语。
民族主义、共同、语言、意义。
民族语言、共通语、共用语。
异族语言、个体语言、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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