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阴间。《敦煌变文集·妙法莲花经变文》:“生前不曾修移,死堕阿毗地狱。永属冥司,长受苦毒。”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章阿端》:“君诚多情,妾当极力。然闻投生有地矣,不知尚在冥司否?”
(2).阴间的长官。 五代 何光远 《鉴诫录·鬼传书》:“其书曰:冥司 赵畚 ,谨以幽昧,致书於守御指挥 靖公 閤下。” 清 袁枚 《新齐谐·唐配沧》:“长媳 郭氏 在 杭 病剧,忽作 司马公 语云:冥司念我居官清正,勅为 武昌府 城隍。”
冥司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字源、词义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解析:
《说文解字》释为“幽也”,本义指昏暗、幽深,引申指人死后所处的不可见之境(如“冥界”)。
来源:《说文解字注》卷七(清代段玉裁注本)
《说文》称“臣司事于外者”,意为“掌管、主持”,如“司法”“司职”。
来源:《说文解字》卷九
二字组合为“冥司”,直译为“幽暗之地的掌管者”,特指阴间的司法体系。
在传统文化语境中,“冥司”指阴间掌管审判、刑罚的官府机构,主要包含以下内涵:
负责审判亡者生前善恶,决定其轮回去向。如《聊斋志异·考城隍》载:“冥司需才,特召君佐理。”
来源: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一
佛教传入后与本土观念融合,形成“十殿阎罗”等层级化冥司体系,如阎罗王统辖十八层地狱。
来源:《玉历宝钞》(清代民间善书)
道教典籍《太上感应篇》强调“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冥司即为执行此报应的权力机构。
来源:《太上感应篇注》(清代惠栋注本)
古典小说常以冥司影射人间司法不公。如《西游记》第三回,孙悟空大闹幽冥界,勾销生死簿,暗讽现实官僚腐败。
来源:吴承恩《西游记》明刻本
民间祭祀活动中,“城隍”被视为冥司在阳间的代言人,主管地方亡魂审判。
来源:《中国民间信仰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注:部分古籍原文可通过“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在线库查阅:https://ctext.org/zh)
“冥司”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宗教和文学色彩的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详细解释:
阴间
指人死后灵魂所处的幽冥世界,与“阳间”相对。例如《敦煌变文集·妙法莲花经变文》记载:“生前不曾修移,死堕阿毗地狱。永属冥司,长受苦毒。”。清代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也提到:“不知尚在冥司否?”。
阴间的长官
指掌管阴间事务的神职或官员。如五代何光远《鉴诫录·鬼传书》描述:“冥司赵畚,谨以幽昧,致书於守御指挥靖公阁下。”。清代袁枚的《新齐谐》中亦有类似记载,称冥司可任命城隍等职。
以上内容综合了古籍文献、词典释义及文化背景,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或信仰体系,可参考《敦煌变文集》《聊斋志异》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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