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帅帐下都督。《三国志·蜀志·马忠传》:“ 建兴 元年,丞相 亮 开府,以 忠 为门下督。”《晋书·职官志》:“驃骑已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其禄与特进同。置长史、司马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史,门下督……各一人。”
"门下督"是中国古代职官名称,其词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词义解释 "门下督"属复合官职名,由"门下"与"督"构成。据《汉语大词典》记载,"门下"指官署或府第的属官群体,"督"则为督察、监督之意,合指主管门下事务的督察官员。
二、历史源流 该官职始见于东汉时期,《后汉书·百官志》载其位列将军府属官,主掌亲兵卫队及仪仗事务。《中国历代职官辞典》指出,魏晋时期职权扩展至军需调度与文书传递,属重要军事僚佐。
三、职能演变
四、品秩定位 据《中国官制大辞典》考证,该职在汉魏时期属中级武官,秩比六百石,至隋唐逐渐演变为地方军政系统的属官称谓,宋代最终退出职官体系。
五、文献例证 《晋书·职官志》明确记载:"诸将军置门下督,掌亲兵,主陈列。"印证其核心职能为军事统领与仪仗管理,这一记载与现存汉画像石中的武官仪仗图可互为参证。
“门下督”是汉魏至晋代时期的官职名称,其含义和职能在不同历史阶段有所演变。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门下督最初指将帅帐下的都督,属于军事或行政机构中的属吏,主要负责兵卫管理、巡察治安等事务。该职位的全称在汉代为“门下督盗贼”,后逐渐简化为“门下督”或“督盗”等名称。
汉代
作为郡国守相的属官,门下督的职责包括维护地方治安、巡察盗贼,并承担护卫、导从等工作。《三国志·蜀志·马忠传》记载,诸葛亮开府时任命马忠为门下督,体现了其军事辅助职能。
魏晋时期
门下督的职能进一步扩展,在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等高级将领府中设置,品级为第七品,下属包括录事、书吏等,形成完整的行政体系。
南北朝及北齐
仅北齐清都郡保留此职,其他地区逐渐被其他官职替代。
部分现代解释(如)将其引申为“师父对徒弟的督促”,这属于词义泛化或误用。历史上“门下督”并无教育相关含义,而是明确的军事/行政职务。
如需更完整的职官体系分析,可参考汉典及《晋书》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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