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一占卜。古代以占卜法选官,因以指选用官员。《书·大禹谟》:“枚卜功臣,惟吉之从。” 孔 传:“枚谓歷卜之而从其吉。” 明 代专指选大臣为大学士,入内阁主事。《明史·杨涟传》:“国家最重无如枚卜。 忠贤 一手握定……岂真欲门生宰相乎?” 清 钱谦益 《<内客小识>序》:“厥后规制小变,枚卜阁员,多用部衔推举。”
(2).泛指占卜吉凶。 隋炀帝 《遗陈尚书江总檄》:“守以时月,则鱼烂土崩;接以锋刃,则乌惊鹿走:理在必然,不假枚卜。” 唐 李邕 《郑州大云寺碑》:“ 大云寺 者, 郑国 慈缘 之所建也。观其肇允枚卜,爰适底居。”
(3).指不告所卜何事的泛卜。《左传·哀公十七年》:“王与 叶公 枚卜 子良 ,以为令尹。” 杜预 注:“枚卜,不斥言所卜以令龟。”
枚卜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词汇,其含义随时代演变而分化,主要包含以下两层核心释义:
“枚卜”最初指古代以占卜方式逐一分次预测吉凶的行为。“枚”本义为树干,引申为“逐个计数”;“卜”即占卜。合指将待卜之事逐项分开占问,体现古人决策前的慎重态度。
典籍例证:
《尚书·大禹谟》载:“枚卜功臣,惟吉之从。”此处指舜帝为选拔贤臣,对候选者逐一占卜以定吉凶。
明清时期,“枚卜”演变为朝廷通过集体商议选拔重臣的专用术语,特指“廷推”制度。官员候选人由大臣共同推举,经皇帝裁定后任命,其过程如占卜般郑重。
文献佐证:
《明史·职官志》记载:“内阁大学士……皆特简,或枚卜。”说明内阁首辅等重要职位需经廷推(枚卜)产生。
张居正《谢召见疏》亦云:“仰荷皇上……特出宸断,不待枚卜。”印证“枚卜”与廷推选官的关联性。
从“逐次占卜”到“集体推选”,词义演变体现古代政治仪式与占卜文化的交融。两种用法均强调程序严谨性与结果神圣性,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对重大决策的敬畏之心。
参考文献:
“枚卜”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占卜方式,源自周代,主要用于重大决策或官员选拔。其核心含义是“逐一占卜”,即通过多次占卜筛选出最吉利的选项。具体特点如下:
字义解析
“枚”指古代计数工具(如小木片),引申为“逐个”;“卜”即占卜。合指通过逐次占卜来决疑。
历史应用
常见于朝廷选拔官员或决定国事,如《尚书·大禹谟》记载舜帝“枚卜功臣”,即通过多次占卜从候选人中选定贤能者担任官职。
操作形式
通常以龟甲、蓍草或竹签为工具,每次占卜记录结果,最终选择出现次数最多的吉兆作为定论,类似现代统计学中的“多数决”。
文化意义
体现了古人“天命观”与“人事努力”的结合,既依赖神灵启示,又通过系统化流程增加决策客观性,后世逐渐演变为抽签制度的雏形。
需注意的是,该词现代已罕用,多见于古籍研究或历史文献分析。若需更深入考证,建议查阅《周礼》《左传》等先秦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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