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取。 唐太宗 《断卖佛像敕》:“佛道形像,事极尊严,伎巧之家,多有造铸,供养之人,竞来买赎。”
买赎(mǎi shú)指通过支付钱财来赎回人或物品的行为,常见于古代法律及社会文书。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三方面:
法律层面的赎回
指按律法或契约规定,支付相应钱财以解除抵押、赎回人身自由或重要物品。如《大明律·户律》规定,因债务抵押的人口可“备价买赎”。《汉语大词典》释为“用金钱赎回抵押品或人身”,强调其契约属性。
经济行为的特殊性
区别于普通买卖,“买赎”需以原交易为基础。清代《六部成语注解》载:“买赎者,原系己物转售于人,今复买回也”,即赎回已出售的所属物,隐含物权追溯性。
文化语境中的使用
明清小说中多用于典当情节。如《醒世恒言》中“典身救父,后得银买赎”,体现道德伦理色彩。《辞源》注其引申义为“弥补过失”,如“买赎前愆”的用法。
文献依据
“买赎”是一个汉语词汇,结合多个来源的释义,其核心含义可归纳如下:
买赎(mǎi shú) 指通过购买或付出代价来赎回某物或弥补过失。该词在不同语境下有具体差异:
字面含义
原意为“买取”,即通过金钱交易赎回物品。例如唐代文献《断卖佛像敕》中提到的“竞来买赎”,指信徒争相购买赎回佛像,体现物质层面的交易行为。
引申含义
在佛教故事中,“买赎”被赋予比喻意义,指通过付出代价(如忏悔、行善)弥补错误或过失,强调道德层面的救赎。
“买赎”兼具物质与道德双重含义,具体需结合语境判断。若需进一步查阅古籍原文或权威解析,可参考《断卖佛像敕》或汉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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