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汉语词典》和《汉语大词典》中均收录了成语“百喙莫辩”,其核心含义为“即使有众多辩解之辞也难以说清事实”。该成语由“百喙”和“莫辩”两部分构成:“百喙”借代众人之口(喙本指鸟兽的嘴,引申为人类语言表达工具),配合“莫辩”形成强烈否定结构,突显辩解无效的困境。
从语言学角度分析,成语包含三个修辞维度:其一,数量夸张手法,“百”非实数而表极多;其二,动物器官代指人类语言功能,属于隐喻修辞;其三,“莫辩”采用双重否定句式加强语义强度。该成语多用于司法纠纷、舆论争议等需要自证清白的场景,例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纵使百喙莫辩,犹将剖心以明志”,生动展现当事人面对群体性质疑时的无力感。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特别指出,该成语常与“众口铄金”“三人成虎”等典故形成语义关联,共同构成汉语中描述舆论压力的词汇矩阵。在近现代文学作品中,鲁迅曾化用此成语描述知识分子遭遇误解时的精神状态,体现了成语的现代适用性。
“百喙莫辩”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拼音为bǎi huì mò biàn,意为“即使有一百张嘴也无法辩解”,形容因证据确凿或处境复杂而难以自证清白,与“百口莫辩”同义。其中“喙”指鸟兽的嘴,引申为人的嘴。
出处与典故
最早出自南宋陈亮的《谢何正言启》:“谤出事情之外,百喙莫辩;变生意料之余,三肱并折。”,指诽谤超出事实本身,使人无法辩驳。
用法与语法
近义词与扩展
近义词为“百口莫辩”,两者均强调无法澄清的困境。英文可译为“A hundred mouths can't explain it away”。
使用建议
适用于书面或正式语境,如描述被误解时的无奈,或法律、辩论中难以自证的情形。需注意语境搭配,避免误用为主动攻击性表达。
如需更多例句或历史用例,可参考《野叟曝言》等文献,或权威词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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