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古代教授法律和保管法律典籍的官员。始置于 三国 魏明帝 时,至 元 代废除。 魏 晋 律博士隶属大理寺, 唐 宋 改属国子监。参阅《通典·职官九》、《宋史·职官志五》。
根据多个权威来源的综合信息,“律博士”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官职,具体解释如下:
一、定义与起源
律博士是古代负责教授法律知识、保管法律典籍的专职官员。该职位最早由三国时期魏明帝曹叡设立,历经多个朝代,至元代被废除。
二、职责与隶属关系
三、历史沿革
补充说明
“博士”在古代原指博学之士(如提及),而“律博士”是法律领域的专称,体现了古代对法律教育的重视。
如需进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的具体职能差异,可参考《通典·职官九》或《宋史·职官志五》等典籍。
《律博士》是一个词语,它由两个字组成。其中,律指的是法律,博士则指的是学位或称号。因此,《律博士》可以理解为指掌握法律知识并具备博士学位的人。
根据汉字的书写规则,我们可以拆分《律博士》的部首和笔画。
律:部首彳,总笔画7;博:部首十,总笔画12;士:部首士,总笔画3。
《律博士》源自中国文化,是一个汉语词汇。
在繁体字中,律、博、士的写法分别为律、博、士。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可能和现在稍有不同。
律的古代写法为律,注意它的上边加了一个点。
博的古代写法为博,注意它的下边有一个横折。
士的古代写法为士,没有明显的不同。
1. 他是一位律博士,非常擅长分析法律问题。
2. 这本书是律博士们必读的法律经典之一。
律师、律政、法律、法学、学士
法学家、法理学家、法律专家、法学博士
法盲、法律小白、法律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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