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给。 元 刘时中 《端正好·上高监司》套曲:“比及烧昏钞先行摆布,散夫钱僻静处俵与。”
俵与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的动词,其核心含义为分发、分配或给予,多指将物品分发给众人。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常见于描述官方或集体性质的物资分配行为,现代使用频率较低,但仍保留在特定语境中。以下从语义、用法及演变角度详细解析:
分发物资
指将钱粮、物品等按份额分给多人,强调分配的公共性与公平性。
例: “官府俵与灾民粮种。”(《明实录》)
赏赐或赠与
古代文献中亦用于描述上位者对下属的赏赐行为。
例: “战后论功,俵与金银。”(《水浒传》)
行政分配
唐宋至明清时期,常见于户籍赋税制度中。如宋代“俵散青苗钱”,指官府向农民分发贷款;明代“俵马制度”则是向民户分配养马任务。
来源: 《宋史·食货志》载“春贷秋敛,俵散于民”。
文学作品的贬义倾向
在明清小说中,“俵与”偶含贬义,暗指非正当分配(如分赃)。
例: 《金瓶梅》中“将赃物俵与众人”。
释义条目: “俵与:分给;分发。”
用例解析: “俵与多指官方行为,如赈灾物资分配。”
字源: “俵”从“人”从“表”,本义为“公开分配”,与“表露”意相通。
古代行政用语(唐宋) → 文学化表达(明清) → 现代方言/学术用语
[官方分配] [中性/贬义并存][使用范围缩小]
俵与是体现中国古代物资分配制度的重要语词,其语义从行政术语逐渐泛化至日常生活,并在现代汉语中保留历史文化的痕迹。
“俵与”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现代使用频率较低,主要用于文学或历史语境中。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1. 基本含义
“俵与”意为“分给”或“分发”,特指将财物、资源等按一定方式分配给他人。该词由“俵”(分发)和“与”(给予)复合而成,强调分配的动作和结果。
2. 词源与用法
3. 近义词与反义词
4. 其他相关含义
提到“俵”有时通假为“表”,有“表彰”之意,但此义项与“俵与”无关,需注意区分。
5. 现代使用建议
该词多用于研究古典文学或历史文献时,日常交流中可使用更通用的“分发”“分配”替代。如需引用古籍或创作仿古文本,可保留“俵与”以增强语境感。
拜帖半路出家班宣不祥参军戏层盘长幼觇矕産殖嗤啦赤兔喘证出挡楚王祠从人寸土道经颠来播去涷泷浮记过实哈剌荷感阖苏花言巧语讲教狡虫金屋纠听涓报抗衾夸许瓓珊练才敛声屏息龙文陋识卖主求荣梅楞章京媒妁之言牟利南蓢牛头夜叉奴兵藕覆霶飙盘水加剑乾冬强留前去七板子勝踐使坏世类守位讼阁倘使秃鹙违远物以稀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