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cket] 维持公共治安的人
亦作“糺察”。1.举发督察。《后汉书·窦宪传》:“昔 永平 中,常令 阴党 、 阴博 、 邓叠 三人更相纠察,故诸豪戚莫敢犯法者。”《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臣愚唯知言从事听,不甚有所糺察。” 宋 范仲淹 《上执政书》:“如得其人,糺察四方,絶斯民之寃,协先帝之志,岂无益乎!” 元 王子一 《误入桃源》第一折:“奉上帝勅命,遣临下界,纠察人间善恶。”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采薇翁》:“ 刘 喜之,於是纠察卒伍,有掠取妇女财物者,梟以示众。”
(2).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亦指维持秩序的人。 杨朔 《昨日的临汾》:“因着混乱的状态,汉奸不曾捉住,一位纠察队员却被枪杀了。”
纠察是汉语中一个兼具动词与名词属性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向对行为或秩序的监督与纠正。从构词角度分析,“纠”本义为缠绕,引申为督察、矫正,如《周礼》中“纠禁”即指督察禁令;“察”则强调细致观察与辨明是非,《说文解字》释为“复审也”。二者结合后,“纠察”在语义上形成“通过严格审查以纠正偏差”的双重强调。
在当代汉语中,纠察主要指维护公共秩序的行为,具体包含两方面:
该词常见于法律文书、公共安全条例及大型活动管理规范。例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承办单位需设置专业纠察人员,实时监控活动现场秩序。其权威性来源于国家立法与标准化词典释义的双重支撑。
“纠察”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析:
动词含义
指在公共场合或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的行为,例如“纠察队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该词由“纠”(纠正、约束)和“察”(观察、检查)组成,强调对错误行为的监督与调整。
名词含义
指负责维持秩序的人员。例如,“学校活动中,学生会成员担任纠察”。
群众活动
常见于集会、游行、校园活动等场合,纠察人员需制止违规行为并确保秩序。例如,提到“纠察队员在罢工中维持秩序”。
军事职责
在军队中,纠察员属于军人编制,职责包括监察军车、维护军容风纪等,但不对社会车辆行使管理权。例如,福州警备司令部曾对军车进行纠察。
如需更完整的历史演变或军事职能细节,可参考权威词典或军事管理条例。
崩溃伯强不祧操履谄狎痴傻啜饮绰子触须达干递过斗酒学士缎疋库笃么夺误发愤分灯复活节绂冕亨煮讙惊花妖麾葆见异矫语积年镌错决竭可望敛息林表留眼缕彩蛮牌蒙求妙好冥宝命事纳贡称臣哪块拗劲破瓜破甑前徽七德舞骑马带子清资洒心水济济说咸道淡四值功曹宿篆螳螂套索脱不了身外兄弟无风下辈小人儒邪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