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迷信,为求孩子长命而请和尚起一僧名,谓之“寄僧名”。《中华全国风俗志·直隶·天津小儿跳墙之风俗》:“大凡缺少子嗣之人家,忽然生下一个男孩,自然爱如珍宝。但是一方面却时时惶恐,或是多病,或是夭殇。因此为父母者往往带领小孩到庙中焚香祷告,求和尚给小儿起一名,俗称‘寄僧名’。其意盖为自此以后,此孩便算出家。寄僧名之孩,往往作僧人之妆束,直至十二岁跳墙还俗之时,才能更换。”
“寄僧名”是汉传佛教文化中的特殊历史现象,指世俗人士将姓名寄托于寺院或僧人门下,以求宗教庇佑或表达信仰归属。该词由三部分构成:
词义解析
“寄”取《说文解字》“托也”之本义,含寄存、寄托之意;“僧”源自梵语“sangha”,特指佛教修行者;“名”即姓名字号。整体指通过特定仪式将俗世姓名记录于寺院文牒中。
历史源流
据《释氏要览》记载,唐代已有士族“寄名僧寺”的习俗,如白居易晚年自号“香山居士”即属此类。宋代《东京梦华录》详述汴京百姓为幼儿“寄僧籍”以祈福的仪式流程。
文化意义
《中国佛教制度史》指出该行为具有双重属性:宗教层面体现“三宝皈依”思想,社会层面则反映“寺俗互动”的伦理关系。现北京法源寺仍存有明清时期寄名僧俗的碑刻名录。
现代衍变
《汉传佛教仪轨研究》提及当代闽南地区保留的“寄佛名”习俗,信众将生辰八字书写于红纸供奉佛前,可视为古制的延续性表现。
“寄僧名”是旧时中国的一种民间习俗,主要指父母为祈求孩子健康长寿,将孩子名义上“寄托”给佛门,并请僧人赐予一个僧名。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仪式细节或地区差异,可参考《中华全国风俗志》等民俗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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