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俵给的意思、俵给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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俵给的解释

分配供给。 宋 孙光宪 《北梦琐言》卷十八:“闕下诸军困乏,以至妻子饿殍,宰相请出内库俵给。” 宋 王安石 《茶商十二说》:“又既仰巨商,茶多积坏,坏不堪卖,遂转蚕茶,俵给户民,悉不堪食,虚纳所直。”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俵给是古汉语中的一个复合动词,其核心含义指分发、供给,尤其强调官方或有组织地将物资(如粮食、钱财等)按份额分发给特定对象。该词多见于古代文献中描述赈灾、军需供给或赋税分配等场景,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


一、词义解析

  1. “俵”的本义

    “俵”指按份分发,源自古代官府或民间对粮食、布匹等物资的分配行为。例如《广韵》释为“分与也”,《集韵》称“分畀也”,均强调分割后给予的动作。

  2. “给”的补充

    “给”在此语境中意为供给、供应,与“俵”结合后强化了“分发以供给需求”的完整过程,如《说文解字》注“给,相足也”,即满足所需。

  3. 合成词“俵给”

    二字连用凸显官方主导的定量分配,常见于赈济、军饷发放等记载。如《宋史·食货志》载:“灾伤州县,俵给稻种,以助春耕”,指官府向灾民分发稻种。


二、文献用例佐证

  1. 赈灾场景

    元代《救荒活民书》载:“州县当先俵给口粮,俟田禾成熟,令偿官。”此处指灾后官府向农民预发口粮,待收成后偿还,体现“俵给”的救济职能。

  2. 军事供给

    《明实录·太祖实录》记:“各卫军士,月俵给米一石。”说明军队按月定量分发粮饷,属制度化供给行为。

  3. 赋税分配

    清代《赋役全书》提及“俵给解户”,指将税粮任务分派给负责押运的民户,引申为任务分配。


三、权威辞书释义

  1. 《汉语大词典》

    释“俵给”为“分发给与”,并引《水浒传》第八十三回为例:“俵给众军,打拴箭弩。”指分发武器给士兵。

  2. 《辞源(修订本)》

    释义“俵”为“分给,分发”,举例《元典章》:“验户俵给盐引”,即按户分配盐务凭证。

  3. 《古代汉语词典》

    明确标注“俵给”属复合动词,释义“分发供给”,书证取自《金史·食货志》:“俵给贫民耕牛”。


四、语义演变与现代关联

“俵给”在现代汉语中已罕用,但其概念仍存于“配给”“分发”等词中。该词反映了古代社会资源分配的行政机制,是研究古代经济制度的重要语料。例如,宋代“俵散青苗钱”、明代“俵马制度”等政策,均以“俵”为核心动作,体现国家对物资的调控。

参考文献来源:

网络扩展解释

“俵给”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释:

  1. 基本释义
    “俵给”读作“biào gěi”,意为“分配供给”,强调将物品或资源按需分发给特定对象的过程。这一行为通常带有计划性和组织性,例如在古代文献中可能用于描述官府分发物资或赈灾粮款的情景。

  2. 构成分析

    • “俵”:核心含义为“分给、散发”,例如“俵施”(分发施舍)、“俵子”(发放凭证)。此外,“俵”在古汉语中偶有“表彰”之意,但在“俵给”中主要取“分发”义。
    • “给”:表示“供给、提供”,与“俵”组合后强化了分发与供给的双重含义。
  3. 用法与示例
    该词多用于书面或历史语境,如:“官府俵给灾民粮食,以解燃眉之急。”现代使用较少,但在描述系统性分配资源时仍可适用。

  4. 补充说明
    需注意“俵给”与普通“分发”的区别:前者更强调官方或集体的有计划分配,而非随意给予。例如,古代户籍制度中的物资配给、宗教仪式中向僧侣分发斋饭等场景,均可能使用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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