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epmother] 生父再婚后的妻子
父亲的继配。又称后母。《仪礼·丧服》:“继母如母。” 贾公彦 疏:“谓己母早卒或被出之后,继续己母。” 唐 吴兢 《贞观政要·孝友》:“司空 房玄龄 事继母,能以色养,恭谨过人。”《元典章·礼部三·丧礼》:“继母,父再娶母,同亲母,齐衰三年。” 巴金 《秋》一:“他们的继母 周氏 在房里等着他们。”
继母,汉语中又称"后母"或"续母",指子女对父亲再婚配偶的称谓。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7版)定义,继母是"男子已有子女后续娶的妻子",《汉语大词典》进一步补充其核心特征是"非生身之母"。
从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继母与继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的,具有法定继承权,但需以形成实际抚养教育关系为前提。这种法律关系与生母的自然血亲关系存在本质区别。
在传统礼制中,《礼记·丧服》记载继母应着"齐衰三年"丧服,反映古代宗法制对继母地位的认可。《颜氏家训·后娶篇》则客观记录了继母与继子女相处的现实困境,体现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复杂性。
现代社会学研究显示(《中国家庭结构变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继母角色常面临三重身份重构:家庭事务管理者、情感纽带维系者和社会关系协调者。这种特殊家庭结构要求继母在非血缘关系中建立新的家庭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继母与"养母"存在本质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母是通过法定程序建立的拟制血亲关系,而继母身份的产生仅基于父亲的婚姻关系变动,二者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存在显著差异。
“继母”是汉语中一个常见的亲属称谓,其含义和相关解释如下:
核心含义
指生父再婚后的妻子,即父亲在原配离异或去世后续娶的配偶,是原有子女的法定母亲角色。
别称
又称“后母”“后妈”“后娘”“晚娘”等,口语中多用“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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