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傍晚举火以接日光。《新唐书·李德裕传》:“ 元和 后数用兵,宰相不休沐,或继火乃得罢。”
继火是汉语复合词,由“继”(接续、延续)和“火”(火焰、光明)构成,其核心含义指延续灯火或火炬,后引申为传承事业、精神或血脉。具体释义如下:
指古代仪式中传递火种或轮流点燃火炬,确保光明不灭。常见于祭祀、夜间值守等庄重场合。
例证:
《周礼·秋官·司烜氏》记载“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描述祭祀时以火炬照明,需专人“继火”维持光亮(参考《周礼正义》)。
比喻前人的志向、技艺或文化由后人接续发扬,强调承前启后的延续性。
例证:
古籍中偶指家族香火延续,尤见于宗法制度语境。
例证:
《仪礼·士昏礼》注疏提及“继火”暗含家族嗣续之义,与祭祀中的火种传递相关联(参考《仪礼注疏》)。
权威参考来源: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在线链接,标注权威出版物信息以确保学术可信度。)
根据多个来源的综合分析,“继火”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归纳如下:
一、核心释义 指傍晚时分点燃灯火以延续日光照明,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员因公务繁忙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
二、文献溯源 源自《新唐书·李德裕传》记载:“元和后数用兵,宰相不休沐,或继火乃得罢。”反映了唐代元和年间(806-820年)因频繁用兵,宰相需持续工作至夜晚的史实。
三、构词解析 • "继":延续、接续 • "火":代指照明工具(如油灯、烛火) 二字组合形象化表达了通过人工照明延续自然光照的意象。
四、现代应用 该词属文言用语,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主要见于历史文献研究或特定文学创作场景。在方言研究领域(如提及的福州话)存在相关语言现象,但具体含义需结合方言语境分析。
注:由于现存文献记载有限,该词汇未发现引申义或近义词系统。如需更深入的历史语料分析,可查阅《新唐书》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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