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弦鞉 ”。乐器名。犹今之三弦。《旧唐书·音乐志二》:“琵琶、四弦, 汉 乐也。初, 秦 长城之役,有弦鼗而鼓之者。” 清 毛奇龄 《西河词话》卷三五:“三弦起於 秦 时,本三代鼗鼓之製,而改形易响,谓之弦鞉。 唐 时坐部多习之。”
弦鼗(xián táo)是古代中国的一种复合型乐器,其名称由“弦”与“鼗”两部分构成,体现了器物功能与形态的结合。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弦”指琴瑟类乐器的丝弦,象征弹拨发声的装置;而“鼗”为古代小鼓,形制类似现代的拨浪鼓,多用于仪式或乐舞节拍,《周礼·春官》郑玄注曰“鼗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旁耳还自击”。
该词在历史文献中多指代早期弦乐器与打击乐器的结合体。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提及“弦鼗之制,本出胡中,以鼗为腔,张弦而抚之”,说明其可能源自西域,通过丝绸之路传入中原后逐渐本土化。宋代陈旸《乐书》绘有弦鼗形制图,显示其主体为长柄鼗鼓,柄上张弦三根,演奏时一手摇柄击鼓,另一手拨弦,兼具节奏与旋律功能。
作为音乐史研究的重要实物佐证,弦鼗体现了中国古代乐器“八音分类”中“革”(鼓类)与“丝”(弦类)的融合,对后世三弦、阮咸等弹拨乐器的形制演变具有启发性意义。
“弦鼗”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弹拨乐器,其名称和形制在不同历史阶段有所演变,具有重要的音乐史和文化意义。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与形制
弦鼗最初指在传统打击乐器“鼗”(类似拨浪鼓)上加装弦线改造而成的弹拨乐器,被认为是三弦类乐器的早期形态。唐代文献记载其形制为“琵琶、四弦,汉乐也”,并提到秦代已有类似乐器出现(《旧唐书·音乐志》)。
历史演变
文化意义
弦鼗体现了中原与西域音乐文化的交融,标志着中国本土抱弹乐器的起源。其演变过程反映了古人通过改造传统乐器来吸收外来文化的智慧,具有“单纯之深刻与深刻之单纯”的双重文化特质。
注:该词在《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中多释为“三弦前身”,但现代研究更强调其作为文化符号的深层含义。如需完整学术阐释,可参考范子烨《“弦鼗”与“弦鼗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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