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俗立春日造土牛以劝农耕,州县及农民鞭打土牛,象征春耕开始,以示丰兆,谓之“鞭牛”。 唐 元稹 《生春》诗之七:“鞭牛县门外,争土盖蚕丛。” 宋 吴自牧 《梦粱录·立春》:“前一日, 临安府 造进大春牛,设之 福寧殿 庭。及驾临幸,内宫皆用五色丝彩杖鞭牛。” 清 顾禄 《清嘉录·正月·打春》:“立春日,太守集府堂,鞭牛碎之,谓之打春。农民竞以麻麦米豆抛打春牛,里胥以春毬相餽貽,预兆丰稔。”参见“ 鞭春 ”。
鞭牛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个层面阐释:
指中国古代立春时节的重要仪式——鞭打土牛(又称“打春牛”)。该习俗源于周代,象征春耕开始,旨在唤醒冬眠的土地,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土牛多以桑木为骨架,外敷泥土制成,由地方官员或农人持彩鞭击打,直至土牛破碎,百姓争抢碎土视为吉兆。此释义可见于《汉语大词典》(1997年版,第12卷)对“鞭牛”的条目解释,强调其作为农耕文明中劝课农桑的仪式性行为。
在《礼记·月令》及《后汉书·礼仪志》中均有“出土牛以送寒气”的记载,后演变为立春鞭牛。宋代《东京梦华录》详细描述宫廷“鞭春”场景:“府前左右,百姓卖小春牛…宰执亲王近臣皆赐金银幡胜,入贺讫,戴归私第。”说明鞭牛仪式兼具官方典礼与民间祈福的双重意义。这一文化符号被《辞海》(第七版)收录为“鞭春牛”词条,印证其历史延续性。
当代语境中,“鞭牛”可引申为形式化的督促或象征性执行,如“政策落实不可止于鞭牛”。此用法源于仪式中“鞭打”动作与实际耕作的分离性,被《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标注为比喻义,形容“表面化的激励行为”。
文化意义总结
鞭牛习俗承载着中华民族对自然的敬畏与农耕信仰,其从具象仪式到抽象词汇的演变,反映了语言与文化实践的深层互动。如今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部分地区复兴鞭牛活动,使之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载体(参见《中国民俗志·农业卷》)。
“鞭牛”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层含义,需结合历史文化和语言演变来理解:
定义:中国古代立春时鞭打土制春牛的习俗,象征春耕开始、祈求丰收。
历史与仪式
象征意义
现代用法:少数语境中比喻强迫他人行事,源自农民鞭打牛劳作的场景。需注意此用法较罕见,多见于特定方言或文学表达。
该词核心指涉古代农耕文化中的迎春仪式,现代引申义使用频率较低。若需研究相关诗词(如元稹、吴自牧作品),可参考《梦粱录》《清嘉录》等古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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