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奸掳烧杀”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解释:
基本释义
该成语指代奸淫妇女、抢劫财物、杀人放火等极端暴行,常用于描述战争或动乱中侵略者、匪徒的残暴行径。
出处与典故
出自姚雪垠的历史小说《李自成》第三卷第四十五章:“老头子说:‘别看他们这样,这叫做假行仁义,收买人心。等他一占了开封,就会奸掳烧杀,无恶不作。’”。
结构与用法
例句与语境
例如:“我们中国被小日本欺压,他们在我们的国土上奸掳烧杀,无恶不作。”(出自《李自成》相关引用及现代造句)。
补充说明
该成语多用于历史叙述或文学作品中,反映战争、暴乱等场景下的极端暴力行为,具有强烈的谴责意味。
《奸掳烧杀》是一个汉字词组,意思指的是以强暴、掳掠和杀害为手段进行恶劣活动。它用来形容犯罪分子肆意伤害、夺取他人生命和财物的行为。
词组《奸掳烧杀》的拆分部首和笔画如下:
《奸掳烧杀》一词最早见于《前汉书·杜预传》:“自古以来,奸虏掠杀为乱。”这个词组在汉语中广泛使用,是用来描述恶意伤害、夺走他人生命和财产的暴力行为。
在繁体字中,《奸掳烧杀》的字形保持不变。
古时候汉字的写法可能与现代有所不同,但是《奸掳烧杀》这个词在古代写法上并没有明显变化。
1. 这个村庄曾经经历了一次可怕的《奸掳烧杀》。
2. 在战乱年代,无数妇女和儿童成为了《奸掳烧杀》的牺牲品。
1. 奸徒:指行为不端、犯罪的人。
2. 掳掠:指通过强行攫取,掠取他人的财物或人员。
3. 烧杀:指用火焚烧并杀害他人。
1. 暴行:指凶残、恶劣的行为或行径。
2. 杀戮:指大规模的杀害和屠杀。
1. 守护:指保护和维护他人的安全和利益。
2. 救助:指帮助、拯救受到困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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